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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馈老人有选民和非选民之分?

【作者/老王】 Mar 11, 2010 05:30:24 pm

槟州政府马币100元回馈老人令城中老人雀跃万分,个个老人迫不及待的赶在最后一分钟注册,深怕“执输” 了,眼睁睁看着100元飞掉,所以才发生了老人涌上服务中心的混乱情况。

虽然100元在目前经济不景气、物价百涨之际,起不了很大的救济作用,但是州政府已经表明“物轻情意重”,100元是州政府感恩老人过去对国家的贡献。

然而,既然州政府一早把话说在前,这项计划是要肯定乐龄者过去对槟州所做出的贡献,并给予他们回馈,只是令人奇怪的是,为何前天看到报纸,彭文宝却说,条件是已登记为选60岁以上的乐龄者?而更令人质疑的是,难道州政府认为,没有登记为选民的乐龄者,就是对毫无建树的,所以就不可以获得回馈金?

从我看来,这已经是变相的回馈,这是有企图的回馈,若是以感恩或回报作为出发点,就绝对不应分选民或非选民,应一视同仁,把100元回馈金发放给全槟所有的12万2000名乐龄者。

彭文宝在一场记者会上,清楚的说明,只有已登记为合格选民的60岁乐龄者才能登记成为100元回馈金计划的受益者,未登记者受促先向选委会登记,否则将无法在计划下受惠。

他更表示,这也是回馈金下开出的“条件”,借此来鉴定申请者的身份。“我们认为作为槟州子民有责任来登记成为选民。”

今天,如果州政府是以100元作为鼓励老人登记成为选民,这还算可以勉强接受,即便这样的方式存有贿赂之嫌;然而,州政府却狡猾的利用这个回馈金来诱惑老人登记成为选民,这已经是存欺骗成分,何来感恩之有?这个和无赖的作为有何分别?!

若州政府是以选民的准绳去衡量受惠者的资格,那么州政府是不是认为非选民对国家、对于社会及家庭是毫无贡献?非选民的付出是不是可以用这个回馈金来当作一个指标来抹煞?

要知道,社会是由每个人民扮演本身的角色打造出来,谁也不能否决其他人的贡献。州政府要回馈老人,就不应该有任何条件的设限,除了以年龄来作为一个分水岭,是选民或否,绝对不是一个该有的条件!

我要问是的,是否是因为非选民乐龄者的手中没有一张选票,所以就没资格拿州政府的100元?州政府有必要对这些非选民乐龄者作出交待。
读者来函 [4]

用钱吸引选民登记,真好!

作者/shyneboi 2010年03月13日 11:38 am

给你钱,又不是给你一张圈好的选票。大可高高兴兴拿钱去,让后在根据各方的政绩来决定你手中的一票,何乐不为?只是履行公民责任,而且还有钱花。不错呢!

宣传海报、看板、传单洋洋都要钱,选委会花钱在这些东西上,不如直接把他变成现金发出去,来换取人民注册成为选民。白花花的金钱,当然比五颜六色的海报来得吸引人。这点,应该大家都无可否认吧。

所以不管你是国阵、民联、学阵还是校阵。这个方法超好呢!肯定人民无任欢迎,多多益善。

回老王:回馈老人有选民和非选民之分

作者/akira_neon 2010年03月12日 10:56 am

如果不鉴定是那一个选区的人民,那么谁都可以领钱了。人民大可以包车从大老远去槟州,换一换地址去槟州,然后每一年就高兴得领取一百元。

本人觉得登记为选民,是个民主进程的过程,人民不履行自己的责任,就是放弃民主的权利。所以乐龄者也是个合格选民,也应该成为选民的一部分。

如果任何合格选民放弃登记,那就可以说是个无关政治人士,民主政治怎么演变,都可以说是跟他无关,更不要说要怎么去要求政府要怎么做。说贡献,每个人都有。

州政府回馈乐龄人士可说是18年民政党或国阵所做不到的。如果老王是槟城子民,去问一问槟城民间各族,谁不想拿到免费的一百元,而且只是填写表格和成为选民。老王可能觉得一百元说多不多,对某些人士可能是救命稻草。

老王说:“我要问是的,是否是因为非选民乐龄者的手中没有一张选票,所以就没资格拿州政府的100元?州政府有必要对这些非选民乐龄者作出交待”

请你去问一问任何一个国州议员,国阵也好,民联也好,要求他们帮忙一些事情,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没有一个是选民,而且没有意思要成为选民,你大可以看看他们帮你的程度到哪里。

现今社会很现实,能为不是选民服务的国州议员不是没有,而是已经很少了。

回应老王:非槟老人可领回馈吗?

作者/caffeinbar 2010年03月12日 10:54 am

把活动限制在选民和非选民,我觉得彭文宝非常有创意,值得称赞。

当然,老王大可以说彭文宝的做法不够爽快,大大的槟州猫政府那么吝啬。不过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可以阻止已经搬去其他州属,或是住在槟城却懒惰去换地址的人。对于有限的地方资源来说, 这是对槟州人民比较公平的做法。

对于这事件,我认为彭文宝应该被骂的有几个地方
一、他没有说清楚回馈的条件,
二、他没有说清楚,老人们可不可以”追溯“回馈,如果他们之后向槟州政府出示选民登记记录,还可以得到回馈吗。
三、彭文宝应该趁机会登记这些老人为选民。

投票是公民的责任

作者/jmlyc 2010年03月12日 10:51 am

原来槟州政府是以100元作为鼓励老人登记成为选民,我觉得这对一些本来懒得理政治的公公婆婆有一分推动力!投出自己神圣一票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力和责任!当然投谁是自己的决定。

我认为这样非常实际,不然每当选举又登报纸,又打广告这种方式这些年到底有没有效?!我相信是有,只是效果多少吧了。换个方式做,结果可能又会不同嘛!本来该花的钱就看花在哪里比较有效,不该花的金钱就千万不要无厘头搞个花样弄个天价来吓死人民。

如果一个人做同样的事却期待不一样的结果,这个人肯定是疯了!所以改变是件好事。在改变中越做越好,这是我们最重视的!

我认为如果各州实行同样利民政策,人民一定会欢天喜地;只要政府没有要求:我付你钱票归我就好了!

万一如果你认为政府这么做是看不起你用这种方式想贿赂你!那你应该大方登记成为选民,用你手上一票教训它!发挥你手中神圣一票的力量,不然它认为你好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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