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曾薛霏撰述/苏晓枫摄影】人民联盟霹雳州务大臣莫哈末尼查(Mohd Nizar Jamaluddin)今天下午就“谁是合法大臣”官司向联邦法院申请上诉,要求联邦法院全体11名法官会审。联邦法院订于7月9日及10日审理尼查的准令申请,尼查必须获得准令,其上诉案方有可能审理。  尼查(右图右)今天下午3 时30分在布城联邦法院申请上诉,其上诉状直接向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查基阿兹米(Zaki Azmi)要求由11名法官会审,以便恢复公众对于我国司法制度的信心。 他说:“马来西亚公众希望联邦法院能在审理霹雳州案件中展现他们的智慧,因为此案比政治斗争更重要。联邦法院的裁决将在未来影响和引导国家,这不仅仅关乎霹雳州,而是整个国家。” “我们要求联邦法院法官不仅仅是执行司法而已,他们必须避免其他考量,如政治、种族或经济。” 尼查的律师团成员梁卓经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要求由11名法官会审的申请与准令申请属于同一项申请。在我国,一般联邦法院都由三司会审,最高记录是七司会审;但是,在印度或一些共和联邦国家,任何牵涉《宪法》的官司都由13名法官会审。由于此案关乎我国君主立宪问题,由11名法官会审最理想。 梁卓经说:“如果我是法官,我会有兴趣审理此案,因为这是每个法官心中的理想案件,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机会。” 他也透露,今天提出的上诉申请主要提出三道问题,关键问题仍在于:“州务大臣没有辞职,也没有在议会中失去大多数支持,统治者可否开除他,并重新委任新的大臣?” 尼查一直强调,今天是历史性的一天,因为他入禀的上诉申请将影响整个国家的基础;由于《联邦宪法》和州宪法类似,此案的任何结果都可以影响国家的未来。 他说,上诉庭在5月22日的裁决意味着国家元首可在某天致电首相纳吉,告诉后者他已被革职,因为一群议员已表示不再支持他,他必须下台。 梁卓经补充道:“此案结果对国会也有约束力。” 无上诉庭判词或继续审理 此外,截至今天,尼查仍未获得上诉庭三司的判词。若在7月9日和10日,联邦法院仍未获得上诉庭三司的书面判词,或许也会继续审理准令申请。  梁卓经(左图)表示,在《司法法院法令》(Court of Judicature Act )中限定案件一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提出上诉,没有硬性规定法官必须在一个月内写完判词;“在许多商业官司,法官都是在没有判词的情况下继续审理案件。” 他也称赞吉隆坡高等法院法官阿都阿兹(Abdul Aziz Abdul Rahim)在宣布口头判词后,短短四天内就写好78页的判词;反之,他们等了一个月的时间都仍未等到上诉庭法官的判词。 尼查补充道:“上诉庭法官一眨眼就判决,但是要写完书面判词却需要很长的时间。” 尼查前天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透露,上诉庭法官劳勿斯(Md Raus Sharif)在5月22日仅念出五分钟的口头判决,但答应在一周后写完书面判词;不过,尼查的代表律师曾三度致函给劳勿斯,迄今却仍未取得判词。 无论如何,由于上诉期限将在6月21日届满,而当天又是星期天,因此尼查决定在今天提出上诉准令申请。 霹雳州大臣官司自今年二月开审以来,只有一份书面判词。在5月12日,颁布暂缓执行阿都阿兹裁决的上诉庭法官蓝立(Ramly Mohamad Ali)也还没有发表书面判词。 尼查说:“我仍在等待蓝立法官的判词,他独自一人聆审(暂缓令)申请及宣布暂缓令。我希望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可代表此法官解释,在5月12日时,上诉庭有两组法官审案,为何他们没有聆审此案,反之由蓝立一人聆审。是不是蓝立比起其他资深法官有过人之处?公众有权知道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