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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比里:我不是“法庭大臣”

作者/本刊记者 May 25, 2009 06:47:54 pm

【本刊记者撰述】民联吉兰丹州务大臣聂阿兹昨天揶揄国阵霹雳州务大臣赞比里是“法庭大臣”,后者咽不下这口气,反指民联霹雳州务大臣莫哈末尼查才是“法庭大臣”,因为是尼查将合法州务大臣的案子带进法院。

聂阿兹(Nik Aziz)昨日揶揄赞比里(Zambry Abdul Kadir)是“法庭大臣”,赞比里今早在霹雳州政府大厦出席公务员常月集会后对记者说,是尼查将霹雳州合法大臣案带上法院,而他没有通过法院才获宣佈为合法大臣。
 
国阵在今年2月4日发动霹雳州政变后,尼查(Mohammed Nizar Jamaluddin)在2月13日入禀吉隆坡高等法院上诉及特别权力庭,要求法院裁决他才是合法的霹雳州务大臣,而国阵组织的霹雳州政府是非法政府。
 
吉隆坡高等法院在5月11日宣判民联州务大臣莫哈末尼查(Mohamad Nizar)为合法大臣,而赞比里当天撤出大臣办公室,以示尊重法院裁决。

不过,上诉庭三司在5月22日撤销上述判决,一致裁决,在霹雳州苏丹拒绝解散州议会后,民联霹雳州务大臣莫哈末尼查就应辞职,而且苏丹可在认同赞比里已取得大多数信任后,委任邦咯岛州议员赞比里当州务大臣,因此赞比里是合法的霹雳州务大臣!【点击:上诉庭三司七理由一致裁决 赞比里是合法霹雳州务大臣】
 
赞比里今天也说,民联明天推动解散州议会绝食运动”(Mogok Lapar Bubar DUN),意在制造社会不安,企图令霹州政府陷入不稳定状态。
 
他说:“他们(民联)的任何行动,目的都是要令(国阵)霹州政府不稳定;但是人民会看得出,是谁在背后做的事(令政府不稳定)。”
读者来函 [1]

你不是“法庭大臣”,不是,你不是

作者/想说话 2009年05月27日 12:24 am

赞比里说:“我不是法庭大臣……”

好,你不是法庭大臣,就是非法大臣。法庭判了你是“合法”大臣,你不承认,就是不承认法庭的判决,那么你就是“非法”大臣了。

所以说,你连自己是合法不合法、非法不非法都不知道了,当你说自己不是法庭大臣的时候,你的潜意识里已经透露出,你连自己的良心都知道你到底合法还是非法。

不管你到底是不是法庭大臣也好,非法合法也好,什么XX大臣也好,总之就不是民选大臣。

XX = 自己想象,小弟不会骂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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