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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镇压声援黄进发烛光会
两轮逮捕二十人包括五律师

作者/本刊陈慧思 May 07, 2009 10:24:46 pm
   

【本刊陈慧思撰述】警方再度镇压声援政治学者兼社运人士黄进发的小型烛光会,并且逮捕其中二十人!警方在晚上9时25分的首轮逮捕行动中逮捕了14人,在晚上11时45分左右,警察再度驱散人群,并且逮捕了五名律师和《公正报》主编刘德豪。

五名律师遭逮捕之后,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拉古纳(Ragunath Kesavan)和律师公会人权小组主席云大舜即刻赶抵现场。

遭逮捕的隆雪华青团长吴仲顺通过电话告诉《独立新闻在线》,警方要他们签署一份文件,表明根据《刑事程序法典》,他们现在不能见家人和律师,只要他们签署这份文件,警方就放人。不过,他们全都拒绝签署。因此预料他们将在十五碑警局过夜。

首轮行动逮捕14人

大约晚上9时左右,约30名社运人士抵达十五碑警局举行烛光会,继续声援仍遭警方扣留的黄进发,但在晚上9时25分,警方开始行动,逮捕了14个人,九男五女,其中包括吴仲顺、《风云时报》记者郑屹强、政治工作者蔡依霖、林秀凌、评论人余福祺等。

尽管现场有多名律师公会的律师准备提供法律援助,可是警方拒绝让他们进入警局与14人会面。

11时15分,被带到在警局旁一个有盖停车场的这14人高喊“我们要律师”并齐唱国歌。在警局外聚集的大约30人见状,也跟着高唱国歌。
 
随后,警方把14人团团包围,然后把他们逐个带离停车场,并把他们带到不同的房间,向他们录取口供。与此同时,众人看见被单独禁锢在一个储藏室的林秀凌对着窗口高喊救命。
 
次轮逮律师和记者
 
11时40分左右,十五碑警区主任巴里(Bari)一身便衣,从警局内向外以扩音器高喊:“我警告你们,这个集会没有取得准证,已然违反《警察法令》第27条款,这是一个违法的集会,你们需在三分钟内解散,否则我就发出指示逮捕任何还在外面的人!”
 
一名律师对他说:“我们要看到当事人的表格,我们会离开,可是我们必须看到表格!”可是巴里并没有理会她。
 
巴里重复发出三次警告之后,警察即刻倾巢而出,逮捕了守候在警局前的五名法律援助委员会(Legal Aid Council)的律师。他们是吉隆坡法律援助委员会主席拉文德(Ravinder Singh)、秘书法蒂亚(Fadiah Nadwa Fikri)、姆妮(Murnie)、普斯巴华蒂(Puspawati Rosman)、苏海尼(Syuhaini Safwan)。
 
当时,一些记者并没有离开,尽管警员粗声要求《公正党》主编刘德豪、《当今大马》和《独立新闻在线》记者离开,可是记者们皆出示记者证,表明自己在执行任务,拒绝离开。
 
当另一警员要求记者们离开时,刘德豪再度表示自己在执行任务”,拒绝离开,数名警察即刻粗暴地把他拉走。他和五名律师皆被带到警局旁的有盖停车场内。
 
昨天,14名社运人士和公众人士因在吉隆坡十五碑警局前点燃蜡烛,声援遭警方援引《煽动法令》逮捕的黄进发而遭逮捕,其中包括民主行动党雪州沙登区国会议员张念群和著名评论人唐南发。无论如何,他们皆在午夜前悉数获释。【点击:14人声援黄进发被捕 警方午夜前悉数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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