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曾薛霏撰述/苏晓枫摄影】警方今晚八时左右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款的散播煽动性言论的罪名逮捕政治学者及评论作者黄进发,并把他带到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组;闻讯而至的律师、国州议员、记者及社运工作者在警察总部枯等四小时后,警方却出其不意的开快车把黄进发载离警察总部,留下一时尚未回过神的众人。 人权律师云大舜透露,他在晚上7时30分左右接到黄进发的电话,黄进发说有八名警员在他家停车场等候,不但要逮捕他,而且还要进入他的房子,因此要求云大舜前往其住家。 云大舜答复会在警局等候他,并告知黄进发别让警察进入其住所;不过,警方较后还是进入他的屋子,并将他连同其手提电脑带往商业罪案调查组。 有人举报黄进发 律师议员等声援 云大舜在晚上8时30分左右抵达商业罪案调查组,并从逮捕黄进发的警员慕尼安迪(Muniandi)口中得知,有人报案说黄进发发表煽动性言论;不过,这名警员拒绝透露报案者的身份及黄进发的哪些言论具煽动性。  黄进发在晚上8时54分左右被带到国家银行附近的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组。当律师表明要会见黄进发时,警员透露他们正在等待商业调查局总监Koh(CCID Director Koh)的指示。 晚上九时左右,50多名党团成员如维护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独立新闻中心(CIJ)、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隆雪华青、回教姐妹组织(SIS)、Empower、妇女组织等抵达警局,点起蜡烛为黄进发打气。 民联多名国州议员也也陆续抵达,包括民主行动党吉隆坡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雪州资深行政议员郭素沁、行政议员刘天球、沙登区国会议员张念群、莲花苑州议员李映霞、人民公正党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首邦市国会议员西华拉沙(R.Sivarasa)及回教党国会议员朱基菲里(Dzulkifli Ahmad)等。  律师多次交涉不果 警方开车载走进发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前主席安碧嘉(S.Ambiga)及现任主席拉古纳(Ragunath Kesavan)也先后抵步,要求以律师身份会见黄进发,但站岗警员多番以必须等待上头指示推搪。苦等二小时期间,两人与人权律师拉蒂法(Latheefa Koya)数次与警方交涉,甚至发生争执,都无法获得通行。 当警方一再表示要等候上头指示,而众人苦候至午夜12时25分左右,只见一辆车牌WML4112的车子出其不意地穿过人群,当众人发现车里载着黄进发时,车子已经快速驶出警局。 当时,众人从车后看见黄进发的背影,他手上似乎带着手铐,一手拿着矿泉水瓶向在场的朋友们挥手。站在一旁的朋友们也大喊黄进发的名字。  当律师向两名警官了解详情时,对方说警方没有盘问黄进发,但也没有透露警方会把黄进发扣留在何处,只说警方明早将在吉隆坡大使路法院大楼提控他触犯《煽动法令》第4(1)条款。此外,警官也没有解释为何不让律师会见黄进发。 《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款阐明,任何人若从事或尝试从事具有煽动倾向的行为,或与人共谋从事具有煽动倾向的行为、发表任何煽动性字眼、印行煽动性出版物或进口任何煽动性出版物。 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马币五千元或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五年。 拉古纳较后告诉媒体,警方逮捕黄进发四个小时后,不让他见律师,也没有盘问黄进发,是不正确的做法。  他说:“为什么警方今晚要扣留他,他又不是身怀什么武器,也没有证据显示他有意潜逃或不与警方合作。警方逮捕了他四小时,又没有马上盘问他,这违反《刑事程序法典》的规定;如今又扣留他一夜,含有惩罚成份,警方显然已滥权。” 他也说,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8条款,被警方逮捕者可获得法律援助,警方不允许律师见黄进发是不专业的做法。 安碧嘉在发言时也抨击警方在这几个小时来,让律师们以为可以见到黄进发,但是苦等了四小时,只看着警方将他载走,“这是否合乎情理?”
作者/Lai_sm 2009年05月06日 7:33 pm
大家合力鼓励黄进发!他是在说出人民心里的话啊!而且他根本没有错啊!这些都是人民心中的话!为什么还要随便引用这法律来乱抓人!不是这就是国阵如果是一天政府就永远不会废除一项有利他们的法律!
天理何在~?真的就是不民主啊!如果民主为什么霹雳不重新竞选让人民有个重选的机会!马华公会的那些人还能用吗?霹雳现在这个局面马华公会的人都怕重新选过每天只会跟民联斗法律!说到这样互不让不如还政于民为什么害怕呢?马华公会如果已经不是一个可以依靠的政党了啦!翁诗杰每次说话一直讽刺蔡细厉~唉,没有眼睛看!华人政党没有帮霹雳争取公平待遇反而每天玩法律复会,就是害怕什么?害怕国阵失去霹雳的主导权!
黄进发只是一个无辜的人士!加油!黄进发!
作者/minghin 2009年05月07日 5:26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支持黄进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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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vis 2009年05月06日 7:30 pm
我不怕法令,我只怕大小超。
有人举剑发表种族性言论,煽动法令没有出来。
有人说某某族群不感恩、感谢、感动,煽动法令没有出来。
某某报纸乱乱写站起来、维护族群利益,煽动法令没有出来。
哇!好怕啊...
现在黄先生(不懂有没有)写文章而已,煽动法令立刻出来。
哦!我忘了...
黄先生不是黄家定,此黄非彼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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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hnLBP 2009年05月06日 11:27 am
国阵暴政又再利用警方及恶法打压人民,纳吉及国阵种种“开明假象”赤裸裸的暴露无遗!!
真想立刻就大选,让人民力量把丑陋的国阵政府连根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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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odohlai 2009年05月06日 10:31 am
请警察不要选择性办案。 本例是下午有人报警了,晚上黄先生就被捉了。 但某人保镖杀人被定了罪,而他只需要到教堂发个誓就好。 这成何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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