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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发“树下议会”影片
黄文标触犯电检法被捕

作者/本刊记者 Mar 30, 2009 01:30:28 pm

【本刊记者撰述】人民联盟昨晚在霹雳州怡保主办“3月3日紧急州议会录影全集DVD放映会”,并以募捐方式派发这片光碟,结果担任筹委会主席的民主行动党霹雳州德彬丁宜区州议员黄文标竟遭警方援引《2002年电检法令》(Film Censorship Act 2002)逮捕,直到今天凌晨才获保释。 

黄文标在今天凌晨12时45分左右获准由万里望州议员林碧霞口头保释外出,但他得在4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到双溪森南商业罪案调查组报到。
 
民联昨晚七时半在怡保精武礼堂举办上述DVD放映会,以让民众入场观赏片长1小时10分钟的“树下议会”影片,了解国阵如何打压民主的举动。除了邀请民主行动党领袖演讲,黄文标也以募捐方式,向到会民众派发这片光碟。
 
据了解,主讲人演讲完毕后,主办单位在晚上10时30分播放影片预览片段,播映完毕后警方指责黄文标(右图左二)售卖没有获得电检局发出的“B标贴”的光碟,触犯《2002年电检法令》,因此必须逮捕他。
 
民联领袖前天(3月28日)曾出席民间团体在民主之树举办的公祭会,黄文标呼吁公众踊跃出席昨晚的放映会,并透露与会公众只需捐款马币十元以上,就可以获得一片DVD。据了解,昨晚黄文标共派出一百多张光碟。
 
黄文标表示,他告诉警方,他并非售卖光碟,而是向公众募捐,但警方仍坚持说他出售光碟。黄文标在晚上11时左右由民联霹雳州资深行政议员兼民主行动党霹州主席倪可汉陪同到新街场警察局。
 
保阁亚三州议员余兆佳、万里望州议员林碧霞及民联代表律师阿古斯丁安东尼等人接获消息后抵达警局,并由当律师的余兆佳全程陪同黄文标向警方录口供。
 
黄文标透露,新街场警局局长赞里一直盘问他出售没有“B标签”光碟的事,并说已将案件交由商业罪案组调查。
 
《2002年马来西亚电检法令》第18(4)条款阐明,任何人出售未获马来西亚电检局发出“B标签”认证的光碟,可在第18(5)条款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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