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撰述】马来亚大学生代表理事会(MPMUM)欢迎高教部于昨日宣布开放五间大学自主权。不过,这些所谓的“自主权”只不过是增添校方管理系统上的权力,大学的学术自主权依然不自主,因为《大专法令》依然无时无刻箝制着学术自由。
他们认为,若一天不废除大专法令,任何自主权的改革都是流于形式,且治标不治本。
马大学生会 今日发表文告指出, 政府所谓“大学自主权”,即大学享有财政与筹资、人力资源与学术管理,以及录取新生,然而大学自主权并不是只是招生或筹资而已,而是大学的主体——学生和讲师能够在免于恐惧下自由地发表学术论文与意见、能够拥有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以及赋予学生会管理校园的权利,这才是符合“校园自主,学生自治”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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