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撰述】被控失信的马来西亚旅游局总监米尔扎(Mirza Mohammad Taiyab)将申请撤销控状。其代表律师今日表态要求总检察署重新考虑此项控状。
米尔扎的代表律师穆拉里达兰(Muralidharan Balan Pillai)今早通知吉隆坡地庭法官阿兹莎(Azizah Mahamud),表明该案两名被告,即米尔扎(左图)及马来西亚旅游发展公司的前营运总裁莫哈末罗斯里(Mohammad Rosly Md Selamat),都要求撤销控状。
根据《星报》在线报道,阿兹莎决定让两名被告提出撤销控状申请,并订于10月18日过堂。
莫哈末罗斯里的代表律师惹金德星(Rejinder Singh Dhaliwal)今天表示,他们在检视了检调单位给他们的文件及其他文件之后,决定提出撤销控状申请,他说:“我们要总检察署根据所有证据重新考虑控状。”
身为旅游局总监及马来西亚旅游发展公司(PEMPENA)董事的米尔扎是在今年8月16日,和莫哈末罗斯里一同被控上庭。 被控失信88万
控状指他们在2007年2月27日批准缴付马币88万8000元给本地上市公司LCL机构(LCL Corporation)在杜拜的子公司LCL杜拜内部装潢(LCL Interior LLC Dubai),于杜拜开设马来西亚餐馆(Restoran Malaysia Dubai),但须符合之条件却未达标。【点击:批近90万元在杜拜开设餐馆 旅游局总监米尔扎被控失信】
这是米尔扎二度涉入官非,他曾于2005年涉嫌在未经考虑的情况下接受公司营运总裁祖希山阿育(Zulhisyam Ayob)总值马币1万3860元的牙科治疗服务而被控上庭,惟法庭于2008年8月13日宣判其无罪。
除此以外,莫哈末罗斯里(右图左)在今日另外一宗案件当中,亦要求撤销控状,他与马来西亚旅游发展公司前财务总监林景泰(音译,Lim Khing Thai,右图中)被控在未经许可下,于2006年8月15日发出四张支票给乌米(Ummi Hafilda),以筹办阿拉伯歌星安戴(Amr Diab)的演唱会,案发地点是旅游发展公司位于太子世界贸易中心的办公室,四张支票总金额为马币16万9700元。
地庭法官罗查娜(Rozana Ali Yusof)决定于12月2日聆审他们的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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