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撰述】废除内安法令联盟(GMI)与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挑战首相纳吉立即废除已沿用50年的内安法令,并声明永远不会妥协予该无需经由审讯即可扣留的法令,并重申除非直至有朝一日见证该法令被废除,否则不会停止抗议。 另外,林连玉基金、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和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促内政部长希山慕丁为警方强行驱散全国反《内安法令》和平烛光集会事件而引咎辞职,并指大逮捕已违反当局欲修订内安令的承诺,也曝露出政府漠视民权的虚伪假面。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GMI)与马来西亚人民之声是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烛光会的联办单位。两组织今日发表联合文告强力谴责警方镇压和平集会的行动,尤其是警方在雪州八打灵再也、槟城及吉兰丹的镇压行动更是其他州属远远不及。 文告表示,尽管面临警方粗暴镇压,全国废除内安法烛光集会已成功举行。文告也点名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阿祖奈迪(Arjunaidi Mohamed)尤其是真正野蛮(brutality)的“佼佼者”(champion),对方不但傲慢,而且其遣散集会的手法更是完全不专业。 文告指称,阿祖奈迪完全不知道遣散和平集会的妥善程序,在没有给予时间解散的情况下就采取镇压行动,其属下警员甚至还粗暴得逮捕集会者。
“律师公会与人权委员会都全程监督烛光会情况,他们都可证明警方作出违反基本人权的行动。” “我们对于公然违反法治的逮捕行动感到极度震惊,因为这是政府机关的滥权,以及没有维护和坚守联邦宪法阐明基本权利的事件。” “我们呼吁警方尊重联邦宪法第10条款下阐明的集会自语,并呼吁全国警察总长慕沙哈山立即针对警方昨日逮捕集会者的不当行为作出道歉。” 文告说,慕沙哈山需要为上述逮捕行动负起责任,并为自己感到羞耻,因为其转型的马来西亚警队沦为没有正直(Integrity)和专业性的警察部队。 斥修法只是换汤不换药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GMI)与马来西亚人民之声认为,内安法令已经严重破坏马来西亚的名誉,以致政府如今不得不检讨该项法令。无论如何,政府明显地没有意愿要放弃这个权力拐杖,倾向于修改多于要废除。
文告也炮轰,修改内安法令只是换汤不换药的装饰,因为始终无法达到去除不公正及侵蚀人权的元素。 “我们认为所有法令都不得具有压迫、酷刑及虐待人民的成份,这些法令都应该立即废除。” 另外,人民之声呼吁政府废除所有未经审讯的法令,并建议政府采取其他长远的替代方案,如立即成立如独立警方投诉及违例委员会(IPCMC)般有效监督警察的机关,同时,废除限制言论及集会自由的警察法令第27条款。 斥违背允许集会承诺 林连玉基金、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和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今天发表文告呼吁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右图)即刻引咎辞职,为此这项侵犯人民宪赋权利的逮捕行动负责。
文告表示,警方在昨晚逮捕了36人,加上2009年“反《内安法令》大集会”589人被逮捕,两年内因反对《内安法令》而被逮捕的人数已高达625人。这个惊人数目显示政府不能容忍普世认同的和平集会权利,显然我国已迈入警察国年代,“人民优先”的口号沦为空谈。 文告指出,希山慕丁曾在今年6月底表示,《内安法令》修改法案即将提呈国会通过,新的修订法案将保障人民的和平集会权利,并说:“如果在和平的情况下参与集会,我们没有理由以太多限制不允许和平集会”。但是,“八〇一大逮捕已违反当局欲修订内安令的承诺,也曝露出政府漠视民权的虚伪假面”。 文告表示,自国会在1960年通过《内安法令》法案,内安法令已存在50年之久,该恶名昭彰的法令却被滥用来打压在野党和异议人士,以维系执联盟的统治地位,因此,强烈要求政府无条件废除而非修改已丧失原初目的《内安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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