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朱君明撰述】印裔男子古纳斯加兰(R.Gunasegaran)在冼都警局扣留所离奇猝毙案第17个证人拉维(Rawi A/L Subramaniam)今天出庭供证的内容与先前签下的法定宣誓书不符。不过,他最终仍证实古纳斯加兰曾遭警方殴打,并透露涉案警员拉金德(Rajinder Singh)曾以提早释放利诱他隐瞒实情。 拉维今天出庭供证时只透露,本案死者古纳斯加兰在被逮捕时曾遭一名青衣便衣警员狠狠地在腰部踢了一脚,并厉声骂道:“还想逃?” 拉维并未如之前所签下的法定宣誓书,揭露死者曾在扣留所中遭警方以水喉塑胶管和木棍击打。同时,他还否认看见死者曾遭警察殴打。尽管如此,在家属代表律师维斯瓦纳旦(M.Visvanathan)劝说后,他才改口证实警察曾殴打古纳斯加兰。 死者身体没动静,我害怕叫醒他 今年39岁的拉维透露,回到冼都扣留所后,死者由于被踢伤,无法自己走到厕所取尿检验,所以警察指示他搀扶死者到一间房间。不过死者已进入昏迷状态,无法取尿,所以他又被命令回到扣留所中,在途中他听见死者从椅子下摔下来的声音。 他接着说道,警方随后到扣留所叫他把死者唤醒,称死者已可以回家。不过,他发现死者已不会动了。“我告诉该名警员,死者的身体没有动静了,我害怕叫醒他。”
副检察司莎希塔(Shahitah,右图)问道:“为什么你害怕把古纳斯加兰叫醒。” 拉维:“因为他看起来另外一种样子,眼睛半阖着。” 家属代表律师维斯瓦纳旦(M.Visvanathan):“那你觉得他当时是活着还是死了?” 拉维:“死了。” 二度错误说出案发时间 接着,维斯瓦纳旦(左图)向证人出示他之前签下的法定声明书,并问他哪一份供辞才是真实的。根据拉维之前的法定声明书,他指看到古纳斯加兰在扣留所中遭警方以水喉塑胶管和木棍击打,除此,还听到死者和警察的部分对话:
警察:“你很会跑?……你来这里是做戏的?” 古纳斯加兰:“没有,老师。” 维斯瓦纳旦劝他说:“你不要害怕,我们只是在调查,警察不会对你怎样的。” 拉维表示,由于时隔已久,而他也因为其他案件,目前被关进双溪毛糯鉴于,所以不记得这起案件的细节。他要求死因调查庭法官西蒂莎基拉(Siti Shakirah)把此案展延以让他有更多的时间回顾,不过后者不予理会。 除此,一开审时,拉维在回答司莎希塔及维斯瓦纳旦提问时,两度错误地把案发时间说成当天的下午一时及上午11时。而案发的正确时间应该是下午5时30分。为了证明证人对时间观念的模糊,维斯瓦纳旦问证人今天是何年何月,证人想了一会表示无法回答。 警察教唆给假口供 另外,拉维还透露,本案第四名证人,也是逮捕古纳斯加兰的警员之一拉金德曾教他若有人问起时,不要透露警察曾殴打过死者,改说死者在验尿时摔倒致死便行。 “他叫我不要说(死者)有被打过,只要合作便可以提早把我释放。我有毒瘾,想快点被释放,所以就和他们合作。” 而在拉维“合作”后,他于2009年7月22日获释。 在今天的审讯结束前,维斯瓦纳旦问道:“根据警方的说法,古纳斯加兰是在验尿时摔死的。你认为呢?” 拉维:“不正确。” 维斯瓦纳旦再问:“警方说古纳被逮捕时,因为身上藏有毒品才逃跑,你说对吗?” 拉维:“不对。” 维斯瓦纳旦要求法官让拉维在下一次审讯时,辨认当天逮捕古纳斯加兰的警员。由于其中一位法医努鲁哈莎娜(Nurulhasanah binti Mustapar)目前正在待产直到六月以后才能出庭供证,所以此案被展延至7月1日上午十时。
另外,副监察司莎希塔也要求维斯瓦纳旦寻找另外两名与古纳斯加兰一起遭逮捕的证人,苏烈斯(Suresh)及萧瓦斯(Selvach Santiran)。 去年7月16日下午五时,古纳斯加兰在吉隆坡冼都被警方以滥用毒品的罪名逮捕及扣留在冼都警察局,当晚七时左右却在扣留所内昏迷不醒,前后只有短短两个小时。过后,古纳斯加兰迅速被送往吉隆坡中央医院,但院方表示他在抵达医院时已经死亡。 警方宣称纳斯加兰的死因是在扣留所内跌倒,负责为古纳斯加兰验尸的吉隆坡中央医院则宣称死因是服毒过量;不过,三名被扣留在同一扣留所的目击者向古纳斯加兰的家人透露,古纳斯加兰在扣留所内遭警方严重虐待,包括遭警察以木棍击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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