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朱君明撰述】回教党副主席沙拉胡丁阿育(Salahuddin Ayub)在国会提呈紧急动议以针对石油权利金课题进行辩论,但被国会下议院议长班迪卡(Pandikar Amin Mulia)以非紧急为由驳回。  沙拉胡丁阿育(右图)今天在国会走廊向记者展示两份有力的文件,以推翻首相纳吉和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在上一季国会上指只有在州的三海里海域内开采石油,该州才可以获得石油权利金的说法。 沙拉胡丁阿育称已掌握两件证据,证明无论在任何州属的海域三海里内或外开采的石油,该州都可以获得石油权利金。 这两份文件分别是于1978年9月16日,由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和登嘉楼州签署的合约以及1975年5月19日,国家石油公司与丹州州务大臣签署的合约。这两份合约皆没有提及只有在州的三海里海域内开采石油,该州才可以获得石油权利金的条件。 “毋庸质疑,在登嘉楼州开采的石油都在三海里外开采的,而登嘉楼州的财政部长亦已证实,他们在2009年所获得的马币320万元是石油权利金,而非赔偿金(wang ehsan)。” “我们这项紧急动议被驳回的理由是这课题不急于一时辩论。”无论如何,沙拉胡丁阿育透露,石油权利金课题将会是他们在这一季国会中的专攻课题,他们也将展示更多的有力文件来证明他们的立场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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