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黄书琪撰述】巫统籍吉兰丹话望生国会议员东姑拉沙里(Tengku Razaleigh)无惧党内反对声浪,继续捍卫吉兰丹应获得石油权利金的立场,他表示若巫统决定开除其党员资格,他也无能为力。 早前,《独立新闻在线》曾报道东姑拉沙里可能退出巫统,成为独立议员,不过,当时他并没有直接否认未来可能这么做,但今天他却在记者追问时回答:“没有,没有,我为何要离开党呢?我还可以记得我在这个党多久了呢。”接着,他说:“只要还需要我,我就会继续服务下去。” 但他随后补充说明,自行离开与遭党开除是两回事,倘若遭到开除,“那是另一回事了,我不能做什么。” 3月5日,人民公正党消息人士透露,近几个月在石油权利金课题上公开抨击巫统的巫统元老东姑拉沙里估计将在三月召开的国会会议上,投身独立国会议员的行列。姑里否认此说,但他有所保留地说:“无论如何,接下来几个月会有什么发生就难说了。”【点击:否认将扮演独立议员角色 姑里:未来数月就难说了】 石油发展法令取代之前条文 东姑拉沙里(右图右)今午三时出席由律师公会举办的“我的宪法”系列讲座活动,除了再次于公开演讲中提及丹州的石油权利金问题,他也在会后反驳前砂拉越州首席部长阿都拉曼雅各布(Abdul Rahman Yakub)的说法,强调丹州应和其他产油州一样获得石油权利金。
阿都拉曼雅各布是在接受英文新闻网站《马来西亚局内人》专访时表示,砂州享有的领海权和其他各州不同,西马半岛各州的领海权只有三海哩,但砂州的领海权却超过三海哩,所以即便国油公司在三海哩以外的领海钻油,一样得付税金给砂州政府。 不过,东姑拉沙里受询时却直接表明:“不是那样的。”接着他解释道:“他(阿都拉曼雅各布)指的是砂拉越在《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通过前所享有的(权利),但现在马来西亚是一体的,砂拉越、沙巴、吉兰丹都是马来西亚的一部份,我们必须依据《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的法律观点,它(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取代所有之前的条文。” 虽然贵为资深的巫统党员,但是东姑拉沙里在丹州是否应该获得石油税金的问题上,却明显与党中央唱反调,坚持其国会选区所在的吉兰丹州应该获得石油权利金。 油田在三海里外仍得权利金 巫统领导的国阵政府透过广告宣导,指国油在丹州的油田乃是在三海哩之外,无须向丹州缴纳石油权利金,不过东姑拉沙里指出,我国各州多数油田都在三海哩以外的海域,但是国油依然缴付石油权利金。
他今天受询时再次强调:“国油与州政府在《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之下达成的协议及所有法条,都将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作为国油公司创办人,并且乃当时逐个与各州政府协商权利金的负责人,东姑拉沙里坚持丹州应该获得石油权利金。
由于其立场违背巫统党中央意见,更与治理丹州的回教党、民联一致,巫统党内已经浮现纪律行动对付东姑拉沙里的声音,不过,后者却不以为意,“由得他们去吧!我不想多谈这件事情,我只是一介普通党员,如果他们要对付我,那就去吧!我也不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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