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撰述】上诉庭公布推翻高庭裁决的判决书,允许反贪委在《反贪污法令》下,可以在任何时间向证人录取口供,并指限制在办公时间内录取口供的裁决不合理及无法提高反贪委的效率。 根据官方新闻社《马新社》(Bernama)昨天报道,上诉庭法官阿末马罗(Ahmad Maarop)援引法律表示,反贪委官员一旦收到线报,便要针对相关案件展开调查,以找出源头。 他指出,调查某一个人或向证人录取口供可以在任何时候进行,因为在《反贪污法令》下,调查严重罪案是非常重要的。他补充道,把问话程序限制于工作时间并不符合反贪的宗旨。
阿末马罗在其厚达42页的判决书中写道:“高庭限制反贪委在办公时间内录取口供的裁决并不合理及无法提高反贪委的效率。” 陈文华在7月15日,与赵明福在同一天被带往反贪污委员会雪州总部问话。在赵明福离奇坠楼身亡后,陈文华召开记者会揭露,反贪污调查人员向他诉诸恐吓及威胁手段,恫言将他关上三天。当天陈文华被问话到次日近凌晨三时,接着等到早上11时才正式录取口供,因此直到下午1时35分他才终于离开反贪委办公室。【点击:被令站着盘问历时四小时 陈文华揭反贪委恐吓威胁】 去年11月19日,吉隆坡高等法庭宣判,反贪污委员会无权在非办公时间盘问证人,并判反贪委在雪兰莪莎亚南的商业大厦(Plaza Masalam)非法扣留加影市议员陈文华过夜。过后,总检察长阿都干尼(Abdul Gani Patail)提出上诉。
12月17日,上诉庭三司包括哈山拉(Hasan Lah)、阿末马洛夫和赛阿末希尔米(Syed Ahmad Helmy Syed Ahmad)驳回高庭的判决,一致裁定反贪污委员会可以在非办公时间,即早上8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之外,进行审问证人的工作。【点击:上诉庭三司驳回高庭判决 允反贪委非办公时间问话】
作者/春秋笔 2010年03月11日 11:19 am
法庭在马来西亚的威信,早在一介草民心中消失!对于司法的公正,只有存在着问号之后又是连续的问号。
调查问话,存在着双重标准。举凡是当权者人马,一般上都会得到厚待。在野者,无不受尽种种压迫刁难!就如赵明福案件,那是何等的明显袒护,歪曲事实!法庭代表着司法,就如牛不能没有绳索的捆绑一样。哪回乱了,走上繁忙街道,到处撒牛粪。而司法,会把社会给搞乱了!人民不再信任司法,执法单位不顾司法公正。那,法律已失去了其意义!
执法单位可以手操生杀大权,可以为所欲为。就如对民联议员的刁难、打压,这是司法的错误行使!当权者的人马不管如何叫嚣,口不择言,颠倒是非,结果都不曾对付!
这一切的一切,看在草民眼里,大家都心里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国家走到今天这种地步,可说是开车反其道而行。别人是往好处去,我国却往坏处冲!除了醒觉,我们不能做到更好的。除了善用手中的选票,我们也没其他东西与之对抗。霸权将把国家推向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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