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曾薛霏撰述】随着联邦法院驳回万挠居民的司法复核败诉,国家能源公司(国能)将在下周三(17日)正式进入万挠新村动工!警区主任和政治部劝请勿带小孩出来抗议国能的举动,引来村长吴亚九揣测,镇暴队将入村镇压抗议居民。 “万挠新村争取高压电缆绕道、反对逼迁工委会”主席吴亚九(左图)告诉《独立新闻在线》,国能已决定在下周三到万挠新村动工,昨天他和代表律师梁自坚与万挠警区主任和政治部开会。
也是万挠华人新村村长的吴亚九表示,在会议中,警区主任和政治部劝告万挠新村村民当天不要带小孩以及与黑道人士一起出来抗议。 有鉴于之前国能进村动工时,也成功获得联邦镇暴队的协助,吴亚九因此推测,国能可能要求警方派出联邦镇暴队到现场镇守,不过他不确定警方是否答应这么做。 无论如何,工委会仍会动员村民出来反抗国能进村动工。 吴亚九坚持,虽然他们输了官司,但是州政府仍掌有该地段的土地拥有权,只要州政府不批准征用土地,国能便不能进村动工。 万挠区州议员颜贝倪在受询时表示,她与梁自坚也研究过联邦法院的判决,得出该判决并未阐明国能可征用土地。 会见卡立商对策 根据《光明日报》报道,国能在上诉申请中要求三司诠释《1990年电流供应法令》第13条款里所指的“升级”(upgrading)字眼,而法官里察马拉尊(Richard Malajum)和奥古斯丁保罗(Augustine Paul)一致认为,国能准备在万挠新村进行的工程,无论是保养(maintaining)、维修(repairing)及升级工作,皆符合1990年电流供应法令13条文。 在这项法令下,执照持有人或授权者(国能)可为保养、维修和升级工作实行砍树、移除农作物等所必要进行的事务。
法官冯正仁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和诠释,他在其判词中提到,此法令的第13条款允许持有执照的申请者(国能)征地展开保养、维修和升级的装置工作,并非更换整个装置。 有鉴于此,她与梁自坚将在明日与州务大臣卡立依布拉欣(Khalid Ibrahim)会面商讨此事,要求政府致函通知国能,该地区的土地拥有权属于州政府。此外,也通过州务大臣安排与国能的行政总裁会面,希望大家能在厘清彼此的权限之前,暂缓原定下周三到万挠新村动工的决定。 颜贝倪也将代表“万挠新村争取高压电缆绕道、反对逼迁工委会”呈上近2000个签名,这些签名都是附近受影响的村户的签名。签名者除了来自万挠华人新村之外,也来自李金狮华人新村、甘邦柯南加(Kampung Kenanga)、16碑马来甘邦(Kampung Melayu Batu 16)、Taman Bersatu和学校等。 五年漫长斗争 万挠居民是在五年前便开始了他们漫长的斗争。村民以高压电缆太靠近村民住宅为由,拒绝接受国能的征收土地献议。此课题一度闹到内阁,但最终未有具体的成功。 较后,村民咨询了专业人士后,提出了绕道的建议;但是前朝国阵州政府与国能皆将球互相踢来踢去,导致此事悬而未决。308大选后,由于雪州政权易手,民联大臣卡立到万挠勘察后,也答应提供土地给国能绕道,但国能又以绕道费用高昂为由推托。 万挠村民于2007年7月27日向高庭申请就国能援引《1990年电供法令》第13条款通知村民的决定作司法审核(judicial review)。此外,村民也向吉隆坡高等法院申请庭令,以阻止国能在法院作出裁决前进入万挠新村开展工程。
2007年12月7日,吉隆坡高庭判万挠居民败诉,较后村民上诉至上诉庭。 2009年1月21日,上诉庭推翻了高庭的判决,判居民胜诉。国能因此上诉至联邦法院。 2009年年11月20日,联邦法院以二对一判决,判决万挠村民败诉。联邦法院宣判国能有权援引《1990年电供法令》第13条款,兴建高压电缆塔。1月20日,联邦法院驳回万挠居民的司法复核,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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