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11日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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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选举:出来行,迟早要还!
作者/黄进发 Mar 06, 2010 09:24:18 pm
   

【匈奴未灭/黄进发】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诉求,从六十年代地方政府选举被撤销开始,四十年来未曾中断,却一直没有突破。2006年舆论开始注意到州政府在这方面可以着力,不再陷入联邦不变天就不可能有改变的迷思。因此,308政治海啸为联邦在野党增加了四个州政权后,压力开始从原来就反对地方选举的国阵转向承诺恢复地方选举的民联。

然而,转眼两年过去,民联对地方选举的态度,却是口惠而实不至,对民主化兴趣泛泛。更糟糕的是,民联议员接二连三跳槽,州政权五失其一,否决国阵三分二的优势现在也看起来摇摇欲坠。所以,虽然308二周年纪念在即,一般关心政治的市民之中极少有兴奋之情。
 
在这样的背景下,首席部长林冠英(右图)以近乎“突袭”的方式在周六宣布,槟州政府已经在周三通过举行地方政府选举,并在周四致函选举委员会,援引联邦宪法第113(4)条,意欲授权选委会举行槟岛与威省两市政局选举,实在是一石三鸟的绝招。
 
压力转嫁给国阵
 
第一,槟州政府和行动党立即反守为攻,不但不用在308周年气氛中被公民社会批评,还把压力转嫁给选委会和国阵;第二,它立即冲淡了上两周来弥漫民联、槟城的跳槽坏消息,有如“冲喜”的动作;第三,在马华乱过乱世佳人、近乎瘫痪的衬托下,民联的乱相立即看起来瑕不掩瑜,丝毫不影响政治上的改革。
 
不管过去民联推搪落实地方选举的理由是什么,林冠英这次勇往直前的气魄必须受到肯定。
 
长期以来,槟州政府内部一直担心直选的两个市政局会尾大不掉,甚至架空州政府权力。而民联支持者中更不泛以民联会失掉地方政权、因而让国阵得利的理由抗拒地方选举者。从州政府的声明和公函来看,州政府并没有采取什么配套来应对地方政府直选后的种种危险。换个角度去看,州政府其实是冒着伤害自己的危险去推进地方民主的进程。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呢?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答案大概是,槟州政府相信选举委员会一定会找各种理由封锁民主化的道路,因此,槟州政府的授权到头来不会被接受,就像州议会之前通过的决议一样,完全是门面功夫。
 
冀望冠英走出舒适区
 
我宁愿选择相信另一种解释:林冠英走出了一方诸侯的舒适区,准备主动迎战巫统和国阵。如果槟州可以有地方选举,其他民联执政州属——至少雪兰莪——必然跟进,而国阵州属——尤其是吉隆坡——也不可能不开放。因此,如果开放槟州地方政权会伤害行动党、民联的利益,那么,其他州地方政权的开放必然会伤害巫统、国阵的利益。换句话说,以开放槟州来换取其他州的开放,其实是以小博大。
 
国阵固然可能比行动党、民联的保守派更害怕地方民主,但是,我相信行动党政府不会天真地相信它能够借选举委员会收兵。选民今天看清楚要不要推动地方选举完全是政治意愿的问题,行动党和民联绝对不可能打“假球”过关。
 
因此,如果选举委员会胆敢放弃本身的宪法职责,槟州政府没有选择必须立法,以便用新的州法令授权选举委员会。换句话说,这场斗法,如果选举委员会顽冥不灵,这场斗法最后必须演到“释宪”的戏码才能下场。林冠英太聪明了,不可能会蠢到以为槟城人老实可欺—说到最后,1951年乔治市是全马战后第一个选举市政府呢!
 
民政不能口惠而实不至
 
行动党、槟州民联既然从善如流,民主派施压的对象便应该是国阵。槟城民青团在第一时间表态支持地方选举,并且要求在今年之内举行。这是极好的表现,但是,和过去的民联一样,民青团不能口惠而实不至。
 
不独槟城民青团、整个民青团、民政党都应该以恢复地方选举为职志。请问,民政党的代表大会什么时候通过支持地方政府选举的议案?槟城民青团团长胡栋强先生必须要求也是前首席部长、当今KPI部长的党主席许子根对地方选举一事表态。
 
每个人都知道,地方选举对在野党有利,譬如槟城的民政党、巫统、马华。如果槟城的国阵要争取民心,那么它就至少必须从州利益出发,要求地方选举。如果它做不到这一点,那么不管地方选举有没有争取成功,这样不称职的在野党就应该被丢在历史的垃圾箱里。
 
纳吉岂能回避历史责任
 
当然,比许子根、胡栋强先生更需要受到检验的是纳吉首相。如果之前其左右担心大权旁落的州首席部长,可以勇敢地争取地方选举,纳吉作为权力最大的人、第二任首相公子,难道可以回避联盟44年前在马印对抗结束后恢复地方选举的承诺?难道可以回避其父在37年前褫夺吉隆坡市民第二张票的罪过和责任?如若槟城可以由地方选举,难道吉隆坡要继续作政治蛮荒殖民地?
 
吴镇宇在《无间道》里说:出来行走江湖的,迟早要还。2005年推动第三票的林冠英,今天充满气魄地还给了槟州人民他的承诺!胡栋强、许子根、纳吉欠槟州人民、马来西亚人民的地方民主,也是时候还了!
 
黄进发是英国艾塞克斯大学比较民主化博士候选人,现任私立大学讲师、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主席。
读者来函 [1]

地方选举对在野党有利?

作者/caffeinbar 2010年03月08日 11:49 am

黄进发文中谈到:“每个人都知道,地方选举对在野党有利。”

为何只是对在野党有利,黄进发没说清楚。

地方选举的草根性非常强,未必对在野党更有利。因为如果在小地方乡县区,所谓的地方性选同乡而不是选贤能的问题肯定会出现。而城市化的地方,这个趋势反而是相反,城市的人大都未必是土生土长, 对于选贤能为上。

在城市,这个趋势对国阵只会用钱去给糖果的方法,排队的方式来推荐竞选人士,用金钱来造势,而不是一开始就考虑竞选人士的职务能力。这些基础的选举,非常轻易的消耗国阵内部的资源。

反过来说,在野党习惯了“没钱给糖果”,就要特别突出竞选人士的能力,消耗的的资源不多。更进一步的是,在野党还可以大力去扶持非政府组织(NGO)的人士竞选。国阵一向来打压非政府组织,而国阵外围组织都是利益性的团体,在城市地区推选竞选人士就是一个大问题。

至于乡区,那就看在野党如何去消除所谓的“乡民意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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