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11日 22:16
   
Share |

打印
瓜拉光抗毒斗争与胜利
作者/邓晓璇 Feb 25, 2010 01:08:41 pm
   

【松声竹韵/邓晓璇】这个农历新年不只天气热得让人头昏脑胀,每天翻开报章,还会读到让人忍不住骂粗口的新闻。四名瓜拉光抗毒臭运动领袖因涉及非法集会被联邦政府起诉,导致他们在1967年警察法令下,被判监禁两周和罚款马币5000元。

瓜拉光抗毒臭运动在马来西亚的环保草根运动上,可说是重要的一章。这是当地居民为了保卫家园、捍卫本身健康生活的权利而组织起来、展开的斗争。
 
合法管道无法奏效
 
我曾于2005年访问上述委员会主席蔡信昌等人,从其口中得知事发经过。引发民怨的集南成胶厂是在我国工业化时代成立的。1974年时只是小规模生产,到了80年代,随着胶乳需求量增加,小工厂变成大工厂,村民的恶梦也就开始了。
 
毒臭也严重影响了村民们的生活与工作,方圆5英里内的村民白天食不知髓,晚上辗转难眠。虽然他们多次向当地州议员、国会议员投诉,可是一直没有下文。直到1995年,在国内数个非政府组织的协助下,村民们组织起来,成立了瓜拉光抗毒臭委员会。
 
有了组织,开始正式行动。委员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合法管道如:报警、写投诉信到各个相关的政府部门,霹雳州前两任州务大臣也分别在1996年及2000年承诺会搬迁胶厂。胶厂四周房屋的屋顶也遭腐蚀。
 
村民们眼见“合法管道”根本无法解决他们的问题,便开始诉诸示威抗议。以当时的政治环境、民风而言,要走上街头进行示威抗议,显示村民已经走投无路。
 
这场斗争面对打压是必然地。据了解,有关当局曾经刻意剪断委员会行动室的电供,警方也多次阻挠委员会的活动,也导致一些村民因害怕而退出。对于村民们的斗争,当地的亲当权派华团始终不发一言。委员会成员最终因在2001年4月1日时在胶厂外进行示威抗议时,不愿听从警方解散的指令,而被提控。
 
空气中致癌物超标160
 
在槟城消费人协会与美国环境组织的协助下,委员会通过精密仪器测出朱宝(旧称朱毛,Chemor)一带空气中的氢硫化物比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标准高出160倍,可能导致鼻癌,并于2003年正式入禀起诉胶厂。这项指证迫使胶厂管理人最终在2004年4月选择庭外和解,答应于2005年3月前搬离,并在21天内,在加工过程中,用蚁酸(formic acid )取代硫酸(sulphuric acid)。
 
这样的结果,对村民而言当然是值得欣喜的事。可恶的是,警察法令官司却在这种时刻紧紧缠着三名抗毒臭委员会领袖蔡信昌、陈金城、张明道以及社会主义党中委瑟加。
 
发展型国家忽略环境公义
 
反毒臭人士犯下的并不是杀人放火、奸淫掳掠之罪,他们没有因为毒臭而移民,只是为了一个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而展开达10年斗争。唯有威权政府才不会承认人民力量的胜利,而想尽办法打压参与组织斗争的人士,处处展示威权,还搬出《1967年警察法令》第27条赋予警察管制集会和发出准证的权力,剥夺马来西亚人民的集会自由和表达自由的权利,阻吓人民力量。
 
在追求工业发展的过程中,执政当局、鼓吹经济发展至上的精英、资本家,也往往有意或无意地忽略强施在人民身上的社会环境公义权利问题。扩建后的胶厂距离当地民居只有8公尺之遥,没有足够的缓冲区,明显地违反了工业法令,为何仍可以明目张胆地一直运作到2005年才搬离?为何执法当局可以不闻不问?在胶厂外的居民如此难以忍受的臭气,胶厂内的工人是否享有一个符合劳工安全标准的工作环境呢?
 
起诉政府揪出祸首
 
2002年永续生活世界高峰会议将健康视为基本人权,是行使其它人权及自由的先决条件。大会将“环境权利”定义为:
一、享有清洁及安全环境的权利;
二、享有为保护环境而行动的权利;
三、享有通往资讯、公义与参与环境决策的权利。
 
人人都有追求无污染、健康生活的权利。这当中其实又是权衡、耐力的拉锯战。以瓜拉光抗毒臭运动为例,村民大可一早选择搬离瓜拉光,到无毒臭的环境生活。问题是,如果政府施政腐败如此,无论搬到哪里,都会有可能面对无缘无故在住家隔壁建起污染工厂,能搬一辈子吗?再说,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有意愿说走就走。
 
抗毒臭委员会其实还可以考虑起诉相关的政府部门,或是要求政府调查,从中或许可以揪出不良规划、放纵空气污染危害人民健康工厂的罪魁祸首,再从中拔乱反正,避免同样的错误发生在其他地方。但是,要草根组织承担如此重大的责任,在财力、人力上,说实在是相当困难的。

如果纳吉及他的政府是认真看待永续及绿色发展,那么总检察长应该撤销对这四人的控状,政府还应该感激及表扬瓜拉光抗毒臭居民的环保运动,还这群草根村民一个公道,甚至鼓励全国各地的居民,关注本身的居住环境,甚至组织起来争取更清洁、健康的居住环境。
 
到了2010年,还要持双重标准对待示威的抗毒臭委员会、向澳洲大使馆示威的巫青团、向槟州政府示威的槟州马来商会,真是笑死人!

邓晓璇是英国英吉利亚大学发展学硕士,现为政治工作者。

读者来函 [0]
没有读者来函
发表评论

您必须先登入才能发表评论

 


 
 
     
 


 
更多新闻
下周四传拉玛沙米、倪可敏
陈国伟吁领袖勿向媒体发言
11.02.2012 7:30 pm
一马保健仍在探讨阶段
卫长:人民不要就废除
11.02.2012 7:01 pm
法庭裁决阐明行政权权限
前大法官乐观司法可独立
11.02.2012 6:47 pm
国事论坛槟威两地开讲!
朝野激辩翻身战vs守城役
11.02.2012 5:28 pm
将呈私人法案废出版法令
努鲁依莎称这是民联承诺
11.02.2012 2:46 pm
称在野党没与国阵磋商政策
阿都拉曼:应赢得我们支持
11.02.2012 2:17 pm
彭马华设特委会监督稀土厂
廖中莱促AELB回应民众回馈
11.02.2012 2:04 pm
隆市政厅没支援民联议员
林时彬要系统与制度改革
10.02.2012 11:30 pm
遗憾给火箭带来负面效应
丘光耀为援交论掀波道歉
10.02.2012 8:36 pm
反贪委称雪偷沙事件调查完毕
总检察报告呈评估委员会定夺
10.02.2012 8:22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