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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修宪列英语为第二官方语言
卡巴星:该检讨英语法庭地位

作者/本刊朱君明 Dec 10, 2009 08:19:39 pm
   

【本刊朱君明撰述】民主行动党主席兼槟城牛汝莪区国会议员卡巴星促政府认真地考虑把英语列为第二官方语言及仔细地重新探讨国语和英语在法庭的位置。

卡巴星(左图)今天在国会走廊针对民联共主安华在起诉前首相马哈迪诽谤的上诉书中因以英语书写而遭驳回的事件召开了记者会。

卡巴星表示,毋庸置疑,《1963/67年国家语言法令》已经赋予了马来语崇高的地位。

“然而,同样不能否认,法院被授予固有的司法管辖权,以确保讼诉者没有被否定,应该尽一切努力以确保没有任何讼诉被舍弃。”

他指出,目前无论在高庭、上诉庭抑或是联邦法庭,陈词和辩论都可以用英文来进行。“在法庭里弃用英语的时代尚未来临。”

促检讨国家语言法令

卡巴星说道,英文是公认的国际商业语言、尤其是从全球化的角度去衡量它。因此,他认为有必要检讨《国家语言法令》,否则我们将为时代所抛弃。

他揶揄审理这宗案件的法官阿都马力仪萨(Abdul Malik Ishak)道:“阿都马力仪萨一直强调马来文在法庭的崇高地位,然而,却以英语书写他的判决(judgement)。我觉得他应该用他极力支持的马来文来书写他的判决。”

卡巴星继续表示,无可否认,马来语可以帮助团结我国的各民族,但是英语同样是在团结各个国家。就算奉行共产主义的中国、俄罗斯以及民族主义浓厚的法国人都承认了英语的重要性。

他说道,由于英语在法庭审讯中没有得到适当的地位,因此外国投资者包括跨国公司,倾向于寻求仲裁,而非将争议带到国内法庭。

“这不是一个正确的方向,因为它反映了他们对司法部门失去了信心。”

他认为我国目前的英语水平,无论在学校抑或是行政单位都处于最低潮中,这现象正好和把英语奉为国语的新加坡相反。

他说:“我们不应该输给新加坡。”

因此,卡巴星呼吁政府修改《宪法》,以把英语列为我国的第二官方语言,以符合民众的利益。

安华在2006年1月27日入禀高庭,起诉马哈迪于2005年9月9日的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的新闻发布会上,称他是同性恋者、做了违反回教教义的行为,破坏他的声誉。

今年10月20日,上诉庭以上诉书并非以马来文撰写、存有技术缺陷为理由,驳回了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依布拉欣起诉前首相马哈迪诽谤并索偿马币一亿元的诉讼案。【点击:安华上诉书非以巫文撰写 上诉庭驳回马哈迪诽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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