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声发布年度报告
纳吉上台人权有退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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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翁慧琪撰述/苏晓枫摄影】人权组织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 Rakyat Malaysia, SUARAM)认为,尽管纳吉上位也犹如前任首相阿都拉般强调改革,但我国迄今在人权方面却出现有退无进的情况,特别是未经审判扣留(detention without trial)和举行和平集会的自由,仍是毫无改善可言。 配合12月10日的国际人权日,马来西亚人民之声在今天发表一年一度的《2009年人权报告》,批评首相接任后的多项承诺都未兑现,尤其是当初宣称会进行改革及遵循人权,却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公布任何实质立法和机制改革。
马来西亚人民之声的报告指出,政府在2009年以《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ISA)扣留七人,而有39人获释。截至今年12月1日,仍然有九名扣留者在《内安法令》下遭扣留但未获审判监禁。另外,该组织公布,在今年五月份,有167人因参与霹雳州违宪政权变动的和平示威活动而被扣留;还有多达589人在八月份参与反内安法令而被捉走。 柯嘉逊和西华禁入砂拉越 若以一至十分作评分,他认为纳吉对人权方面的表现不会超过三分或四分。因此,他选择给予我国现实情况,也就是在纳吉掌政之下的人权自由程度,一个“不及格的成绩单”。柯嘉逊还提到自己、人民公正党梳邦区国会议员西华拉沙(Sivarasa Rasiah)等,都被禁止踏入砂拉越州,而该州的活跃行动分子也无法来到半岛。 “这是我能够想到,最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你不会在这世界上找到,一个不让自己国人在自己国内自由走动的国家。我可以去到芬兰,我可以去到津巴布韦,但我却不能够去到砂拉越。”
马来西亚人民之声趁公布人权报告的机会,向政府提出数项要求,包括释放所有在《内安法令》、《紧急法令》(Emergency Ordinance),以及《1985年危险毒品(特别防范措施)法令》(Dangerous Drugs Act 1985)之下未经审判监禁的人士,并废除这三项性质相似的法令;还有撤销《1967年警察法令》(Police Act 1967)的第27条文,以允许和平集会的举行等。 纳吉上台之后,即刻宣布释放13名《内安法令》扣留者,其中包括两名兴都权利行动力量(HINDRAF)的领袖;五月间他又释放一批扣留者,包括剩下的三名兴都权利领袖。在九月份期间,再有五人获得释放。政府还保证将重新检讨并修改《内安法令》,并考虑将来停止未经审判扣留。【点击:五名内安法扣留者获释 诺莱拉丈夫回教庆开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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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人民之声董事柯嘉逊(左图)表示,他不认为未经审判的监禁有任何改进,而举行和平集会的权力更是“倒着走”,更想不到有哪一方面是有所提升。同时,他以南非国家作例子,指就算他们有实行未经审判的扣留,但是他们却还是会有司法审核(judicial review),但我国却是极少数作这种扣留又没有给予司法审核机会的国家。
柯嘉逊透露,许多人为此事向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投诉,但他们却表明无法做任何事。此外,他还抨击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也无法像他们一样,公布人权报告,就算他们的确向政府呈报,不过公众不曾看过他们呈上的报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