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撰述】人民联盟霹雳州务大臣莫哈末尼查(Mohd Nizar Jamaluddin)坚持要求联邦法院11司会审“谁是合法大臣”案件,以全面及公平地审理这宗影响深远的案件。 尼查的律师团成员梁卓经(左图)早在6月26日就已致函联邦法院提出11司会审要求,可是上周联邦法院拒绝了这项要求。梁卓经昨天致函联邦法院副注册官,再度代表其当事人尼查要求联邦法院全体11名法官会审即将在7月9日展开的“谁是合法大臣”官司。
联邦法院订于7月9日及10日审理尼查的准令申请,尼查必须获得准令,其上诉案方有可能审理。 在5月22日,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在霹雳州苏丹拒绝解散州议会后,尼查应辞职,而且苏丹可在认同赞比里已取得大多数信任后,委任邦咯岛州议员赞比里当州务大臣,因此赞比里(Zambry Abdul Kadir)是合法的霹雳州务大臣。【点击:苏丹开除大臣无须经由议会 上诉庭判赞比里是合法大臣】 6月19日,尼查向联邦法院申请上诉,其上诉状直接向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查基阿兹米(Zaki Azmi)要求由11名法官会审,以便恢复公众对于我国司法制度的信心。联邦法院订于7月9日及10日审理尼查的准令申请,尼查必须获得准令,其上诉案方有可能审理。【点击:尼查要全体法官会审 联邦法院三周后决定】 形容此官司“最不寻常” 梁卓经在致给联邦法院副注册官的公函中列出七大理由,要求联邦法院全体11名法官会审尼查的官司。 “首先,争论国阵与民联议员之间,谁才是合法的霹雳州务大臣,在我国历史上还是头一遭,也从来没有被联邦法院裁决过。” “这个课题对诠释我国联邦宪法与霹雳州宪法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联邦法院的判决将会影响全国人民。” 梁卓经认为,此案件在律师、学者、政治家与社会民众之间引起很大的关注,尤其是当一名州务大臣的职位还未被悬空时,却已经委任了另一名州务大臣。因此,霹雳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宪政危机,民间也对高庭法官与上诉庭法官的判决议论纷纷。
“无论如何,在我国历史与法律体系上来看,此官司已经成了最不寻常,却是关乎民众利益的课题。” “因此,除了早前宣布不会涉及任何政治性官司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查基阿兹米,其他联邦法院法官对于与此官司有关的法律诠释显得非常重要,因为我们非常需要全面的看法。” 另外,他指出,赞比里及六名行政议员要求推翻霹雳州议会议长西华古玛(V. Sivakumar)的禁足令官司,以及三名跳巢霹雳州议员挑战西华古玛与选委会,以未志期的辞职信宣布他们的议席悬空的官司,皆与霹雳宪政危机有关。 4月16日,联邦法院五司裁定,霹雳州议长西华古玛(V.Sivakumar)向国阵霹雳州州务大臣赞比里及国阵另外六名行政议员发出的禁足令无效,可是并没有宣判西华古玛的作法违宪违法。双方律师团对皆满意判决,并认同今天的判决是我国历史的重要里程碑。【点击:没有宣判西华违宪违法 联邦法院判禁足令无效】 4月9日,以上诉庭主席阿劳勿丁(Alauddin Mohd Sherif)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一致裁决,选委会有权决定三位霹雳州议员的议席是否悬空。【点击:联邦法院裁决打开先例 律师恐选委会干涉议会】 梁卓经指出,以上两宗案件都会在尼查与赞比里的“谁是合法大臣”官司上被提及,不过,由于以上的判决都否决了民联霹雳州议长西华古玛的决定,因此,梁卓经要求联邦法院全体11名法官会审尼查的官司,以便更公平地审理此案。 梁卓经也认为,联邦法院绝对有责任确保法官公正地审判任何官司,因此由联邦法院全体11名法官会审尼查的官司是最合适的。
作者/江皓然 2009年07月08日 11:25 am
霹雳州政权通过非正当手段出现更迭,一出又一出丑陋的政治戏码让人眼花缭乱,当然也成为国际的笑柄。
犹记得台湾国会上演铁公鸡时,马来西亚政客是笑得最大声的国家之一,现在的情况无疑的是五十步笑百步,让人不胜唏嘘。
通过非民主手段夺取政权,国阵并非首次,在之前尚有沙巴团结党政权的倒台,而既然有珠玉在前,且当时没有人敢出声,夺取霹雳州政权,自然也就“心安理得”了,那些在法庭外、议会外叫嚣的民联和民主人士,只要当成傻B就行了。
讲实话,我对国阵处理霹雳州夺权的做法,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赞”。稍微有政治智慧的人士都明了,利用非民主手段夺权必然会引起激烈反弹。
那不要紧,只要控制了传媒,就控制了一部份的民意,令人可笑的是又来一个“禁”字,不可谈、不可抗议,否则“捉”。
我佩服国阵的手段,真的捉了,自然也放了,然而,结果是如何,明显的是国阵的信念逐渐被典当。
我不认为处处打压传媒的翁才子不了解国阵烂招所引起的后遗症,但是他却粒声不出,反而对巴生港自贸区事,祭出“推三阻四”的法宝,一时又说公布,一时又失忆,一时又左右言他,真不愧有才子之名。
当然,我对民联的做法亦不敢苟同,老调重弹又重弹,让人听了烦闷,偏偏国阵却喜欢与之共舞,甚至用自己的名声做陪葬,实令人不解。
也许现在是傻子当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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