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锢强奸却获轻判
志愿警卫队犯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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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曾薛霏撰述】志愿警卫队(RELA)在1972年成立时,主要任务是协助舒缓交通和从事社会福利工作,但是政府在2005年修订《紧急条例》后,授予这个志愿单位执法权;政府目前还提呈《志愿警卫队法案》,扩大志愿警卫队的权限,令普罗大众担忧不已。
印尼外劳关怀中心(Migrant Care)驻马来西亚专员王卿荣在听证会上揭露一名印尼女子惨遭志愿警卫队员强奸的案件。警卫队员将印尼女子雅妮(Yani)带到一间空屋禁锢了一个月,捆绑她的手脚,用布块塞住她的嘴,并长期强奸她;而这名受害者如今还怀孕六个月。加影志愿警卫队队长极力掩盖此事,而警方则要求印尼大使馆尽快把雅妮送回国。
王卿荣透露,雅妮印象中记得,强奸她的志愿警卫队员叫沙林伊萨(Shareen Isa);王卿荣质疑是否因为犯事者穿着志愿警卫队制服,因而获轻判四个月监禁。
雅妮起初在柔佛工作,后因雇主拖欠两年薪水而逃走,经一名陌生妇女介绍而认识沙林。沙林当晚就把雅妮带到一间空屋禁锢了一个月,并绑起她的手脚强奸她。她无法上厕所,所以被禁锢期间必须忍着大小便,造成肚子不断膨胀。
随后,另一名志愿警卫队员协助她逃走,她便去加影警察局报案。雅妮虽然怀孕了,但由于没有身份证件,她被送到雪兰莪州士毛月扣留营。印尼大使馆已把她接到大使馆的庇护中心暂住。
王卿荣说:“为什么作为保卫公共安全的单位,志愿警卫队却没有严格纪律?我们真的需要40万个志愿警卫队员吗?错误管理这支队伍将威胁这个社会。”
她应门时发现门外站着几个志愿警卫队员,并与他们周旋了一阵子。她开门后,志愿警卫队员发现似乎找错屋子,加上珍莱严厉指责及报警后,便赶紧离开。
珍莱说:“在整个过程中,志愿警卫队非常没有礼貌、狂躁,没做好情报工作就随意敲门干扰他人,也不愿意听你说话。”
“一些警察私底下告诉我,志愿警卫队的逮捕行动根本没有通知警察;按照规定,志愿警卫队必须通知警方,但志愿警卫队又说他们不必这么做。”
检举外劳也得保障人权
“我觉得非政府组织需扮演更大的角色,如果发生任何事,应该通知人权委员会。好像雅妮的事情,应适当处罚肇事者。”
西华强调,虽然我国得检举非法外劳,但也要保障他们的人权;政府应周详规划如何安置被捕的非法外劳,也得让志愿警卫队知道难民、外劳和非法外劳的差别。
妇女力量组织(Tenaganita)董事艾琳(Irene Fernandez)说,政治人物常把高犯罪率归咎于外劳,以致这些没有发声管道的外劳极易成为代罪羔羊,但事实上本国人民的犯罪率较外国人高。
艾琳认为,改革警队才能遏制罪案飙升,不是加强志愿警卫队的执法权;我国警队有40%警察在做情报工作,却只为政客服务,如果动员这些警察打击罪案,肯定能有更大成效,无需动员志愿警卫队。
她说:“马来西亚人可决定是否让志愿警卫队继续存在,每个马来西亚人民都有政治力量去改变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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