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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决定起诉黄明志煽动
首相:虽道歉但仍得执法

作者/本刊庄迪澎 Aug 16, 2007 11:35:57 am

【本刊庄迪澎撰述】《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的作者黄明志虽然前天已向政府及国人道歉,但政府仍决定向他秋后算帐!首相署部长纳兹里今天上午透露,政府将以《1948年煽动法令》起诉黄明志,而首相阿都拉巴达威下午也说,黄明志虽然道歉了,但是法律程序仍得照旧执行。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阿兹(Nazri Aziz,右图)今天在吉隆坡为玛拉工艺大学主办的《媒体和讯息战:21世纪的全球挑战》国际会议主持开幕后透露,内阁决定以《1948年煽动法令》起诉黄明志,因为他侮辱了国家的象征。

纳兹里说,不起诉黄明志的问题并不存在,因为黄明志冒犯了国家,无论内阁和政党都无从宽恕他;纳兹里说:“法律将不得不依法行事。”(the law would have to take its course)。

“如果他犯法了,我认为那是违法的,那么我们必须允许总检察长调查,并决定是否将他带到法庭。”他说,如果总检察长认为要起诉黄明志,那么黄明志一回国,就会面对控诉。

首相兼国内安全部长阿都拉巴达威(左图)下午在一场记者会中被问到内阁否决黄明志的道歉时,说道:“不是这样的,我们从一名内阁部长得知(黄明志)道歉的事,并公开讨论了这件事。”

阿都拉表示,内阁认为这是一件重要的大课题,对黄明志事件的调查工作应该继续;他说:“既然他道歉了,这是好的,但在法律程序仍得照就执行,错误必须纠正过来。”

马华公会副总会长、卫生部长蔡细历前天(8月14日)在卫生部召开记者会,转达黄明志向政府及国人公开道歉;蔡细历当时也说:“他只是个年轻人,学业也尚未完成,不应受到如此的重责,更何况他已经感到忏悔。我们应该接受他的真诚道歉,要是他顽固不灵则另当别论。”【点击:想藉改编国歌一举成名 蔡细历:明志想法幼稚】

“kuku可意指cuckoo”

不过,纳兹里今天表示,黄明志(右图)的道歉可以作为减刑考虑,但不是作为不起诉他的理由,因为黄明志已经24岁了,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他说:“我们不能像西方国家那样,你可以在内衣上设计英国国旗(Union Jack)。在英国,你可以侮辱女王或国旗,我不管;但在这个国家,我们有法律,而且我们不能开先例,你犯了罪之后,道歉就没事了。”

当被问及黄明志如何侮辱了国歌,纳兹里表示,国歌必须按照原来应有的唱法,否则就是侮辱国歌,尤其是更改了歌词。

英文《星报》引述纳兹里说,《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中的“ku ku”,也可意指“cuckoo”(杜鹃鸟、布谷鸟),因此这是侮辱。“我不认为他这么做是出自无知,他是一名大学生,他蓄意侮辱国歌。”

纳兹里也警告公众不能转载《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并表示要采取行动对付分享Youtube的视频及违法刊登敏感材料的其他部落客。

蔡细历:内阁接受道歉

另一方面,今天的《星洲日报》引述马华公会副总会长、卫生部长蔡细历的话说,他和马华公会总会长、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黄家定在昨天的内阁会议里提出黄明志事件,而内阁也基本上接受黄明志的道歉。

蔡细历也说,由于马来西亚是法治国家,所以黄明志改编国歌行为是否抵触其它相关法令包括国歌法令,则由总检察署去深层研究及了解。【点击《星洲日报》:改编国歌是否抵触其它法令 内阁:交总检察署研究】

马华公会柔佛州麻坡区会主席郑贝川及巴吉里区会署理主席黄国华前天也陪同黄明志的父亲黄安熙前往卫生部出席记者会。郑贝川今天对《独立新闻在线》说:“黄明志已经诚意道歉,我们当然希望政府不要对付他,给他一个机会,但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也没办法。”

郑贝川是一名律师,他说:“我也告诉他父亲(黄安熙),即使没有触犯法律,也要考虑我国多元种族的国情。”

黄明志从《独立新闻在线》得知纳兹里的言论时,有点错愕;他对《独立新闻在线》说:“太快了,现在还没有想法。”

黄明志的父亲黄安熙则对《独立新闻在线》说,他对此事未能“以道歉了事”,感到十分遗憾,但目前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点击:政府要以煽动法起诉黄明志 黄父:我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点击:“Negarakuku唱翻天”系列报道

读者来函 [15]

两套标准

作者/Heskey_17 2007年08月22日 5:29 pm

人家凯里发表种族论,触犯《煽动法令》,国阵青年团搞了一个“闭门会议”,凯里“道个歉”,什么都“烟消云煽”了......黄明志唱了一首《NEGARAKUKU》,政府说他也触犯了《煽动法令》,马华公会帮他搞了一个“记者会”,向全国人民道歉,但是政府说:“SORRY HO,LAW BY LAW!!!”蔡部长真是丢尽BATU PAHAT人的脸,识相的话就别回来BATU PAHAT!!!

小拿破不是7至12岁的小孩

作者/chee6881 2007年08月20日 1:15 pm

小学“道德教育”不会对7至12岁的小朋友们说,道歉能逃过法律制裁。常识告诉我们,犯错能省,知错能改,是美德。道歉是美德,宽恕也都是。

要求一些怠职犯错的官员部长公开道歉,是人民对一些公仆,在他们职责以内,最低的要求。

我们的全民大道部长后来怎样了?最后我只看见他在报上,一头浓密的黑发,和蔼可亲。

全民豪宅的主人查什么利亚,东窗事发以后,我们的全民首相在那里?当时,纳兹里站在法治精神的那一点上,说过什么“因法严办”的话?纳兹里合不合适,俨然法律代言人般,告诉我们什么叫法律?

当然,仍然适合之极。如果纳兹里能把“部落客必须全权负责部落格内所有内容”的同一条大道理,同样施压在大大小小所有政府部门的头上,今年国庆,双禧!如果部落客无法负责监督部落格内的文章,就应该关掉他们的部落格?如果各部门头头办事不力,更无能监督手上诸位尊贵的小拿破仑,该不该一起都办了?

千该万该!大大的该!

真的,就如“黄明志事件”,小拿破仑也不是个人问题,而是整个国家的问题。我相信,首相和纳兹里都知道,小拿破仑们都是成人,不是7至12岁的小孩。

我自认是懦夫人妖!你呢?

作者/clscnt 2007年08月22日 6:19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小拿破不是7至12岁的小孩
我自认是懦夫人妖!难道人妖又得罪你了?踩到你那里?人妖不是人?懦夫人妖也有纳税,你这种自名清高者有种就别使用他们的税务。

因为我们是怕,怕内安法令,煽动条例等全掌控在不公平的治政者手中,所以迫不得已我们才变成你所谓的懦夫人妖!

可是你呢?你只会躲在党内煽动民情,大声发狂,有种你就将全部党职辞掉(包括任何在政府的职位),堂堂正正与我们这些懦夫人妖辩论国务政策。最好也将三代的收入一起例出公告全国人民,让我们大家在同等的情况下辩论。

你不敢?那你只好闭口别乱吠,去躲进党龟中当种犬,而我们继续当我们的懦夫人妖!大家各有各发言,应该没问题吧?!

你有种就在内阁通过将贪污超过RM100者判死邢,我就对你另眼相看。

注:此文章只针对某人所发言的豪言而反驳,与民族主义无关。



离高压电缆塔10尺不受电波辐射影响?

作者/clscnt 2007年08月28日 11:09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我自认是懦夫人妖!你呢?
这是那门的理论?有如何证据?

由槟州消费人协会所公布的文章中报导,外国科学家发现手机的电波辐射在1公尺最强,离开10公尺后才算安全,难道高压电缆塔的电波辐射会比手机弱?笑话!有看过那张在电缆没有接上电源的长灯会自己亮起?恐怖!世上还没有任何人敢担保高压电缆塔电波辐射不会影响人体的健康。

都说先在邓老先生与国能高级职员家面前10尺建个高压电缆塔,50年后如果全家人健康无异,才再来谈。

不敢?那别乱发表言论,拿他人命来开玩笑?真可耻!


你太小看内阁了!!!

作者/ahkiongmy 2007年08月28日 11:01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我自认是懦夫人妖!你呢?
贪污超过RM100者判死刑?我相信贪污超过RM100000者判死刑的话,我们就可以办集体葬礼了,而且内阁成员全都躺着出席。

私人界不可将华语列为征聘条件?

作者/clscnt 2007年08月28日 11:00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我自认是懦夫人妖!你呢?
条件是全国人民都须学习4大语言!这就了事了!

不然就将进入大学与政府部门的“国语须优等”的条例删除就行了!难道国语不及格或得到优等,但其他课目都是A或优等的学生应该被抹杀上本地大学或成为公务员的权会?这根本就是抹杀国家英材!让国家英材外流!

谁敢否认此可悲的事实!

必须懂得华文不是歧视!

作者/koonsuan 2007年08月30日 10:50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私人界不可将华语列为征聘条件?
企业界的招聘启事不可列明“必须懂得华文”?

“只限土著”、“土著单位”、“土著折扣7%”、“土著优先考虑”、“合约只限土著”、“只限土著承包商”等等触目惊心的字样举目皆是,难道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必须懂得华文”不是种族歧视,只是技能的要求。而上列的“要求”,却是强烈的种族歧视!

马青仔高举宪法,嘶声纳喊“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只是做戏吧了!

马华的黄家定已经麻木了,无动于衷。

如果马华的“好汉”能够挺身而出,我就投你一票!

争取?捍卫?

作者/ahkiongmy 2007年09月01日 5:56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必须懂得华文不是歧视!
马华公会为我们“争取”了这么多年,而所谓的“争取”,只是在“争取”一些我们应该拥有的权益;应得的权益应该是捍卫而不是“争取”,而我们的基本权益,在他们多年努力“争取”,己经被侵蚀的七七八八了。

请不要再帮我们争取了,只要为我们捍卫我们的基本权益,我们就感激不尽了。

我们应该捍卫好自己拥有的权益之后,才谈如何去“争取”

后记:所谓“捍卫”,是指保护自己拥有的东西。所以我很抗拒人家“捍卫土著尊严”,只要有“特权”就不要谈“尊严”。

本是同根生,相煮何太急?

作者/ael8101 2007年09月05日 12:08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争取?捍卫?
昨天发生在马六甲州的“凌晨袭击”毁猪行动,马六甲州政府出动了配枪、手持催泪弹发射器及警棍的镇暴队员、持藤条的轻骑部队、市议会、环境局、工程局、军警、志愿警卫队、国家能源公司、水务局及移民厅约两千人员。

马六甲州政府的土地局,兽医局和地方议会以一纸通令指称猪农违反《土地法典》规定的“土地用途”,限定猪农在30天内停止养猪及搬空猪寮。

猪农形容昨天的“凌晨袭击”毁猪行动是当地养猪区50年来的最大浩劫。这让我想起“本是同根生,相煮何太急”。

各位同胞们,如何诠释何为“土地用途”和“本是同根生,相煮何太急”见仁见智。

他们都不必道歉?

作者/BC7968 2007年08月22日 5:27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小拿破不是7至12岁的小孩
巫统召开全党大会时,党领导人却在会上警告国内的华裔和印度裔,切勿对回教徒和马来人的特殊地位指手画脚,否则不会有好果子吃。

在会上,巫统代表们紧握拳头、挥刀舞剑,齐声高呼“马来人万岁”的口号。

一名马六甲代表哈斯诺胡先(Hasnoor Sdg Husin)在会议上的发言就十分具有代表性。他说:“巫统会不惜用生命和浴血的代价,来保卫自己的民族和宗教……如果其他民族侵犯我们的权利,我们必将以牙还牙。”

对于这种有如捶胸示强的态度,巫统副主席慕尤汀(Muhyiddin Yassin)这样解释:"虽然个别党员有些过激,不过在代表大会上表达自己的情感,是很正常的。

在党大会上,希山慕丁讲话的时候,手里还挥舞着一把马来剑;有代表甚至似乎希望他能更进一步,玻璃市州的代表哈欣(Hashim Suboh)说:“希山拔出了马来剑,又是挥舞又是亲吻。我们想问问希山,他打算什么时候用它?”

阿都拉巴达威的女婿、毕业于牛津大学的巫统青年团副团长凯里(Khairy Jamaluddin),就曾在今年九月警告称,“华裔政治组织试图乘人之危、利用巫统内部分裂牟利”。无中生有,制造种族紧张关系。在外界的压力下,仍然拒绝道歉。并对媒体:“有道歉的必要吗?……我只是在保护我的族群。”

他们都不必道歉,也不必为自己所说的,所做的负任何司法责任?

这次大选我一定投票

作者/kinx 2007年08月20日 1:12 pm

我对马来西亚政治都失去希望了,我从来都没有投票,因为都不相信那些政治。但是这次大选我必定投票,一定投给在野党,如果还是这样糟糕,我情愿放弃这个不要也算的公民权。

我支持你!!!!

作者/ahkiongmy 2007年08月22日 5:32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这次大选我一定投票
我己是不惑之年了,我每一届都投马华,可是我现在也有了疑惑,我真的做对了吗?是应该一错再错,还是应该弃暗投明?你认为呢?

所有国会议员应由全国人民直选

作者/clscnt 2007年08月22日 11:36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这次大选我一定投票
所有国会议员应该经过全国人民直接投选,包括上议员,因为他们是最有可能掌控我国前途的一群人,如果他们只是经过某地方的选举得胜后就掌控我国前途,没得到其他地区人民认同,根本就是抹杀他区人民的主权与未来。这是民主吗?

此方案也能避免某些无能者,或种族主义者在某些地方因滥权(包括买票)而胜出,这还可以清楚明白他在人民心目中所承认的治国能力。


请投国阵华裔侯选人!

作者/enjoydarren 2007年08月24日 4:36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所有国会议员应由全国人民直选
有史以来,都是巫统在发表种族言论。巫统对付的对象就只是我们华人。当有任何言论伤害到我们华社时,在野党就在我们华社里头大作周章及把矛头指向国阵的华基政党。在野党的大作周章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更多的马来选票。

反之,在野党更呼吁华社勿支持国阵华基政党。我要说的是为什么巫统的错,要这些国阵华基政党来承担及受罪!

这是我们华社应该深入检讨的,因为往往我们就因为这些巫统政客的私人目的,我们华社就上当转而投向在野党。

到最后,遭殃的还是我们华社。切记,我们反对的是巫统的种族主义。我们没有必要因此而去惩罚国阵华基政党。

请所有的华裔选民在投票时三思。所以,我呼吁及恳请所有华裔选民如果真的要教训及惩罚这些巫统的政客,我们就必须在来届的大选全力支持国阵的华裔侯选人及切勿支持国阵的巫裔侯选人!

‘巫统不犯马华,马华不犯巫统’,‘巫统若犯马华,马华打压华人’

作者/ael8101 2007年08月30日 10:40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请投国阵华裔侯选人!
工委会在1999年8月16日公布《诉求》全文后,即在全国争取联署,最后在大选前获得2,098个团体签署,工委会在1999年8月的提呈83点《诉求》。

但面对巫统强硬姿态下:

1. “巫青团副团长在8月18日带领约两百名巫青团员到雪华堂示威甚至恫言烧雪华堂”
2. “阿都拉在9月6日表示国阵不允许讨价还价”
3. “马哈迪在9月14日定调大选提诉求为施压手段并定性工委会为无代表性的少数人”
4. “马哈迪在9月20日进一步警告华团勿藉诉求威胁政府”
5. “马哈迪在8月30日指责《诉求》伤害马来人感情,将工委会与共产党相提并论”

最后当年巫青团代表因《诉求》恫言烧雪华堂时,马华和民政在哪里?

马华公会的立场是天下太平时:‘巫统不犯马华,马华不犯巫统’天下大乱时:‘巫统若犯马华,马华打压华人’


别混淆视听,别搞种族主义.

作者/big_dailou 2007年08月29日 8:14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请投国阵华裔侯选人!
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种种问题,所感受的种种不满,并不完全源自巫统处处打压华裔。最令人生恨的是,国家领导人的贪腐与无能,而导致国家裹足不前,跟不上时代的脚步!

我们的不满,并非针对任何一个族群,我们的不满跟种族课题没有直接的关系。马华公会领导人在很多事件的处理上,眼看不公却选择默不吭声,这种胆怯、懦弱的态度一样令人气愤,也应该受到谴责!

所以,无论是巫裔、印裔或是华裔领导人,清廉、有才干的就该受人尊重,贪腐、无能的就该受人唾骂!

写给全马华人的公开信

作者/chongzhemin 2007年08月29日 5:57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请投国阵华裔侯选人!
还有三天就是我们国家欢庆五十周年国庆,是一个值得全马来西亚人庆祝的日子。在这么一个有意义的日子来临前,我们必须省思马来西亚未来的路该如何走下去。

过去这五十年来,华人在马来西亚被政府种种歧视性,不公平、偏差的政策所对待。从增建华小失败到独中统考文凭不受承认,甚至是国立大学录取学生的不公平政策,我们华人这些年来都默不作声,一一接受。这都得归功于马华公会和民政党的协商文化,他们一直都在告诉华社,华人在政府必须要有代表,有人在朝好办事,这样才能够替华人争取更多的权益。他们也一直在制造华社华小前景一片大好的假象,为的只是保住官职官位。

明事理的人一眼就看穿这班在做戏的政客,但是还是大有人在背后支持这些所谓的协商政治;原因很简单,不外就是因为金钱权利和官职地位。

这个协商政治的伦理非常简单,那就是马华民政进一步,巫统进两步;又或者是马华民政退两步,巫统退一步。就是因为这个协商政治搞到华人在这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国家越来越没有地位,越来越被边缘化,任人鱼肉。

五十年前,华人在马来亚占有约四成的人口,或许这个协商方式还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当华人只占马来西亚总人口约25%的今天,协商方式已经不再管用。

假如华人再继续迷信这种协商文化,只会误了我们的下一代。试想想,如果有一天当华人在马来西亚只剩下不到一成的人口时,巫统还会要和马华民政协商吗?

当年马华公会主席能够当上财政部长,直到今时今日的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长这么一个不受器重的九品芝麻官,就足以证明协商文化只会把华人带到末路,越协越伤。所以华人必须发挥政治智慧在一片逆境中杀出一条血路,我们必须凝聚政治力量把票投给在野党。

黄家定曾经所说过,在野党只会分散华人选票,其实真正分散华人选票的是马华民政。回顾历史,多数的华人票都是投给在野党的,只有少数被误导的民众以及那些为了自身利益的人士把票投给国阵。

马华公会已经乖离政治,他们所搞的终身学习运动、丘比特的天空、单亲妈妈活动,都旨在转移华社的视线,让华人不再关心政治课题。这些活动根本不是一个身为政党应该办的,国内那么多个非政府组织,慈善团体都有能力办这些活动,并不需要马华代劳。

再看看马华在马接补选所搞的嘉年华会,目的一目了然,那就是让华裔选民不再关心国家大事,政治课题,只是搞派对,学烹饪,听演唱会,唱卡拉OK,而他们就继续做他们的官,骗取人民的血汗钱。

现在的这个政府已经是腐烂到没有机会拯救,从垄断国内媒体,贪污腐败,控制司法到朋党主义,金钱政治都是我们人民无法忍受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政党替换,我们的国家才会有希望。

不认可否,马来西亚的政治必须由占大多数的马来人所主导。而今日人民公正党的出现,就是华人摆脱国阵种族政治的最大希望。黄家定说除了巫统以外,马华别无选择,简直就是睁眼说瞎话。公正党在对待母语,言论自由,新经济政策和国内种种恶法的立场就足以证明他们比巫统更值得华社支持。

华人本可以在1999年大选选出一个公平公正的政府,但是这个机会却被马华民政搞砸了。他们利用各种欺骗的谎言恐吓华社,说投票给行动党就是要马来西亚成为回教国。时间是最好的证人,如今人民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一直想把马来西亚变成回教国的就是巫统,而马华民政就是巫统的最大的帮凶。这一条血债,马华民政永远都无法偿还华社。

这五十年来,全体马来西亚人民都是生存在一个谎言之中,当年巫统为了争取独立,为了得到华社的支持就接受马来西亚是个世俗国。如今他们的势力日益蓬勃,一党独大就不再把马华民政放在眼里,单方面宣布马来西亚一直以来都是个回教国,不曾是世俗国,并警告马华领袖别在炒砸回教国的课题。

今天马华民政可以就回教国课题向巫统让步,明天同样会把华人的权益扫到一旁,成为出卖华社,出卖华人的卖华贼,卖华公会。

这边厢马青刚刚在代表大会上高举宪法,那边厢,希山慕丁就说道将会在十一月的巫统代表大会再次高举马来短剑要让马青统统闭嘴。国阵的种族政策只是在分裂人民,捞取廉价政治筹码,制造种族的不和谐,而他们就继续商妥要如何分配所得到的政治利益。

五十年过去了,拜马华民政的大力协商,华人在马来西亚也已经从二等公民矮化成为三等公民,巫统和马华的关系也已经从兄弟关系演变成为主仆关系。

同胞们,是时候站起来了,是时候团结一致了,是时候向野蛮专政和马来主义至上的巫统说不了。我们不能够再让国阵再继续把全国人民分类成为土著非土著,回教徒非回教徒,我们要的是一个真正的马来西亚族!

下一届大选将是非常关键性的一次选举,这个选举将奠定华人在马来西亚的生存或灭亡。假如华人要在马来西亚这片国土中继续生存就必须反对国阵的种族政策,把手中的一票统统都投给在野党;就算没有办法替换政府,也要否决国阵在国会的三分二议席,为来届大选铺路,选出一个替代政府。

黄家定说华社在1999年大力支持马华,成为他向巫统协商的筹码,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从1999年至今,华社在国内越受打压的情况显而易见--神庙被拆、华小被关闭、独中生升学问题恶化。

倒是1990年华社倾向在野党,使到国阵政府改变一种语言,一种种族,一种文化的政策。如今,这个政策有死灰复燃的迹象,所以华人必须明确的向国阵传达一个讯息,我们不要协商政治,我们要的只是一个公平的待遇!

黄家泉大言不惭地说,年青人假如有心要为族群争取权益就应该加入马华,而不是参加在野党在外面骂政府。事实并非如此,加入马华就代表支持国阵种种的不公平,打压华人和歧视性的政策。协商和争取族群权益的天平,从一开始就倾向另一边,纵使费再大的力量也无法为族群争取一个公平的待遇,使到这个协商政治是多么的不可靠,多么的不堪一击。

那些坚持华人在政府必须要有代表,所以必须把票投给他们的言论,其实是建立在一个非常脆弱的假设上,那就是国阵政府永远不会被推翻。所以今天全体华社必须集中火力把票投给在野党,再加上公正党和安华的力量,推翻国阵。在外谩骂的就会成了马华民政,而华人不止依然在政府里会有代表,而且华人的政治力量将会大大的提升也更具代表性和说服力。

在这里我恳请各位马华民政的议员们醒醒,不要再沉迷下去,不要再因为个人利益而把族群的利益置之不理,必须果断的退出被巫统牢牢控制的国阵政府,不要成为马来西亚华人的千古罪人。各位华人同胞朋友们,假如马华民政为了金钱官位要继续向巫统叩头,就由得他们吧!别忘了你和我手中改朝换代的那一票!

欢迎有心人转载至论坛或电邮转寄,谢谢!

何止二三等?

作者/ktteokt 2007年09月04日 12:13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写给全马华人的公开信
经过半个世纪,马华公会代表马来西亚华人“出头”后,华人在马来西亚的地位何止降到二三等呢?尤其这次蔡部长的所作所为就已经将马来西亚华人埋在千尺泥土中了,还谈什么其他地位问题呢?

其实马华公会本身也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是“君要臣死,臣不死,视为不忠”吗!到最后,不也是全国华族人民陪它一起埋葬!

请投在野党,抵制巫统国阵贪腐集团!

作者/acslim2002 2007年08月28日 11:23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请投国阵华裔侯选人!
这位先生逻辑有问题!票投在野党才会让巫统感受到老百姓的不满,才会使国阵感受到压力;国阵治国无方,贪污有办法,如果再让他执政,老百姓日子更难过。

选举委员会不公正,国家难有公正民主;从2004到2007,我们增加了两百多万的新选民,选民册不透明,如何确保它是干净的呢?在野党在种种非常不利的条件下,要如何去跟国阵打一场胜战呢?

所以我呼吁大家一定要投在野党一票,抵制国阵霸权!

他们在朝,我们在野,对我们更为不利

作者/BC7968 2007年08月30日 10:43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请投在野党,抵制巫统国阵贪腐集团!
目前我们的在野党还成不了气侯,若选举结果是在朝华基政党全面落败,他们大获全胜,就会重覆69年大选后局势,我们失去了教长,财长等内阁重要职位。

虽然目前在朝华基政党沦落为人小弟,没有在朝实权,但朝中有人还是好办事。他们在朝,我们在野不是我们想要的局势。所以在巫统选区的华人,拿起选票,不须犹疑,给公正党也好,给回教党也好,就是不能天秤,算是对他们的嚣张,他们施政的不公平的教训。

而在华人选区的哥儿们则面对痛苦的抉择,建议还是以候选人的素质,服务表现等来做衡量吧!

好好的建议喔!!

作者/gengchao 2007年08月28日 11:22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请投国阵华裔侯选人!
哇,说的头头是道... 讲得很种族言论哦......
华人国阵领袖好像也没有对国家建设有什么贡献吧...
请问......交通部做了什么??JPJ一样贪,Klang Free Zone一样没后文......
房屋部更强了......这部门好像没有什么可做的......什么都跟他没关,照理万绕高电压的事,地方政府好像有份批准的吧......也不是扫下地毯了......
那个多媒体的更厉害了......wifi license 乱给......现在好像没有什么发展......
要我们投你,说出理由吧......你现在做的,跟巫统一样......搞种族情绪,制造恐怖气氛......让人们觉得,没有你们国家就乱......
哈哈!! 佩服你的厚颜.....

没关心独中,为什么我要投你?

作者/chunjie82 2007年08月28日 11:20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请投国阵华裔侯选人!
为什么我要投你?至今独中问题你们根本就不曾提起、也不敢提出,因为你们根本就不敢。到现在你们为独中做过什么?独中生的前途怎么样?我们已经对你们失望了,不会再对你们有任何期待?

独中之所以能撑到今天都是华社的努力,不是你们。从一开始我们都是靠自己,新一代的年轻人都不会对你们有任何希望。我和我的同学及亲戚都不会再投你们。

马华领袖的素质差矣!

作者/3721 2007年08月28日 11:16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请投国阵华裔侯选人!
选马华是为了对抗巫统?但马华只会退让与妥协,大方向也不明确,10大政纲只是招牌,没有履行。

看马华大会,代表只出席第一天开幕礼,过后就一哄而散,剩下小猫2、3只,根本就不认真商讨国事,还要黄家定派手表奖励留下者。

马华要多少华人支持票才足够强与巫统争取利益?即使马华全胜,仍然无望马华有什么作为。黄家定有什么值得一书的贡献?请列出来。

二十年了

作者/ahkiongmy 2007年08月28日 11:13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请投国阵华裔侯选人!
我用这全观点说服我自己二十年了,我不不认我的生活比以前好,可是前方却看不到岸,我不能为我们的下一代塑造一个未来,我只能期待我的孩子能离开他土生土长的土地,因为以这个速度来看,

我的父亲供养的是拿拐杖的
我们供养的是半身不遂
我们的孩子供养的是全身瘫痪

华基政党和巫统,同在国阵的屋檐下,如果真的有所作为,就不必从隔壁房搬到五角基,他们根本不把你放在眼里,为什么还要抱住他们的大腿,连自己都保不住,真的能为我们争取权益吗?真悲哀!应得的权益,还的去争取。我们的权益在国阵所谓的“协伤政策”下,越协越伤,越伤越少,国阵华裔侯选人,我们应该再投你一票吗?

要争取华人的选票,挺胸搬出来。

狼狈为奸

作者/步川内酷 2007年08月28日 10:57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请投国阵华裔侯选人!
狼和狈都在同一阵线。污桶已经做大。这位先生没有必要花心思在这里鱼目混珠。

我们反对污桶的种族政策,也知道国阵华基党的无能,更知道某野党还不成气候。

国阵就是国阵, 没有什么分别。投给国阵的华基党就是投给国阵。而国阵的老大便是污桐。



桐油瓶永远是装桐油的

作者/ktteokt 2007年08月30日 10:45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狼狈为奸
无论怎样掩袭或改名,从以前的联盟改为今天的国民阵线,马华公会和其他朋党还不是一样的贪污腐败。所以将手上的票投给“国阵”华裔候选人也不就是等于将手上一票投给国阵吗!桐油瓶永远都是装着桐油的,哪会改变呢?

是错在改篇国歌还是内容出问题?

作者/the_answer 2007年08月20日 12:00 pm

原本也没有太注意这个Youtube的短片,因为明志所rap的,其实都是大家平时都在讨论的抱怨,现在竟然搞得这个样子。

政府想指出明志犯的法,到底在哪里?其实我个人觉得事情很简单:

一、修改国歌

问题:修改国歌?

如果问题出在修改国歌而已(首相说的,虽然他说的不一定被总检察署采纳,但他毕竟是老大,如果他们不听的话 , 我们的政府显得太不一致了),也就是说无关修改后的内容,那么最多只能用管理国歌的法律,绝对不可能是煽动法令。

问题:侮辱国歌?

延续上面,如果是这个问题,只要是有改就不可以,那么是否意味着:

(一)歌曲改的好听,但内容难听=犯法?
(二)内容改的好听,但歌曲难听=犯法?

但所谓的好听不好听,毕竟是主观的问题;但同样的,侮辱国歌,只能用管理国歌的法律,绝对不可能是煽动法令。

如果是因为是国歌而已,那么大家把歌词重抄一遍,加上联结词,那无关国歌了吧?谁都可以到处post了。

(大家自然会想到,如果说侮辱国歌或其他侮辱国家象征的行为会犯法,聪明网友们提出的其他行为像把国旗为在身上,把有国旗图形的蛋糕吃掉(包括首相),是不是也应该被起诉呢?当然,总检察署有权选择控告任何人,但其中是否意味着“双重标准”,不胫而走。)

二、侮辱种族、宗教、煽动

问题:煽动法令?

如果他们认为问题出在这里,那就

(一)不再关国歌本身的事了(那就请好好想想,不要一直抓着这点不放,今天好像看报纸看到“改国歌,要引用煽动法令”,我个人觉得颇不合逻辑)。

(二)那么就只看其中的内容,是否真有煽动性呢?

目前为止,似乎没有看到政府的发表或任何人对内容提出讨论,质疑其中的真实性或澄清。如果要针对其中的内容引用煽动法令,怎么对内容只字不提呢?

土著的待遇、政府的办事效率、警察的办事效率,这些好像无关种族、宗教,而是政府的政策吧?(即使有关土著的待遇,也不过是一项政府的政策,连前首相都形容为‘tongkat’,还有一些马来同胞也都曾公开表示不赞成。)

对于政府,相信人民都有权讨论或提出不满吧?有人说言论自由要有底线,但批评=抓人,是否应该是底线呢?(那咖啡店里一半的人都要抓走了,可惜连抢匪都多到抓不完。如果关心多一点治安课题还好。)

回教堂、戴tudung的妇女(注意,不是每个友族朋友都戴,所以无关种族,最多关乎宗教),这两点或许偏激了一点,个人也认为不应该,但同样的,言论自由的底线在哪里?个人对回教堂祈祷声的不喜欢(但没有说对这个宗教或教义的不满)。

比起一些极端教派人士互相不满的谩骂起来,有侮辱宗教?那么对家里附近七月歌台不喜欢的人,或任何形式婚礼觉得不妥的人,全部都有煽动的嫌疑?

比较起来,挥舞马来剑、说要杀死华人的,说该把华人赶下海的,是不是更具煽动性呢?有没有人去抓他们呢?

题外话一:那么半岛马来学生联盟说应该把明志“子虚乌有”的奖学金取消的言论,董总还是所有独中生可以起诉他们所说不实吗?怎么事实被澄清后,该联盟就没有发言了,为所作出的言论澄清呢?

题外话二:“大部分人想看到明志受罚”,根据在哪里?

题外话三:不爱国的人,会花时间去提出他的看法和问题吗?

政府没有更重要的事办吗?

作者/ah_guan 2007年08月20日 11:52 am

五十年了,这个国家迈入半个世纪的岁数了,可是我们的政治和种族架构却脆弱得经不起一首歌的考验!我们的政治领袖们的思维,没有因为国家的发展而跟着前进!

黄明志的一首饶舌歌竟然出动了几位重量级领袖天天追踪,天天报道,天天跟进!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黄明志只是政府为了转移人们对政府许多不满的视线,而成了代罪羔羊而已。

如果一首歌就会引发种族和宗教关系紧张的话,那国阵应该负起最大的责任!这五十年从没有好好管理这个国度,让各个民族可以在不同的环境里心手相联!正所谓:子不学,父之过;人民不团结,政府之过也!

国阵政府没有比以法律制裁黄明志更重要的事情做了吗?我们人民委托的领导人和政府,难道就只能对说真话的善男信女诸多为难吗?那些杀人放火的罪犯继续逍遥法外,难道不比一首“Rap”来得更危险吗?


明志, 就像催泪弹......

作者/pitstop 2007年08月22日 5:32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政府没有更重要的事办吗?
要不是他,拿来事物掩盖/盲目了 RM4,600,000,000 Port Klang Free Zone (PKFZ)

你们想起来了吧!!!首相有在此事情做解释或道歉么??那可是人民的钱。

股票下跌, 还拿人民的公积金去贴, 这也是人民的钱。

干么不拿他自己的钱呢?或是他儿子的,那样不就显示它们伟大么??

Source:
http://blog.limkitsiang.com

只是政府在痴人说梦话

作者/jiyoyomi 2007年08月20日 11:49 am

单单看连日来得读者的言论,大家都知道华人心中到底想什么?这也不是因为黄明志,我们才这样。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只是勇敢把大家平时在咖啡店高谈论阔的事情公开发表在其创作而已。

我还是那句,政府非要大动干戈,向一个手无寸铁的黄小弟“开刀”而不正视问题的话,我们还能够怎样?

他们的所作所为, 一切的一切简直是侮辱马来西亚华人的智慧,当我们是三岁!

难得的是有马华公会在旁“帮忙”平息风波,结果越搞越大波!你认为马华公会能帮我们吗?不如望太阳从西边起好过。。

实际点吧!好好利用手中的一票, 这起码是我们唯一能做的。

等等,小生怕怕……相信不投给你的阵党或朋党不会触犯法令吧,对吗?黄总会长。

Don't sue me, saya rasa saya takde buat salah.

如果把副歌改成“团结就是力量”

作者/ahkiongmy 2007年08月20日 11:47 am

明志,为了表现出你道歉的诚意,我建议你把歌名改为“我爱伟大的马来西亚”,歌词全是歌颂国阵政府,影片全是我国的”伟大建设“,然后放到网上。这样你就能将功赎罪,说不定会获得”最佳国民“,搞不好会敦请你回来代表国阵上阵。

祝福你!

分明双重标准

作者/ktteokt 2007年08月20日 11:47 am

马来西亚的居民可分为多种:有外劳、外国定居者、普通平民百姓、贵族、特权者、当权者等等之分,所以在使用法律时也是依照这种程序行事。什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说法,根本就是“天方夜谭”!从最近发生的事情就很明显的看到这一点,所以立下什么“国家原则”又有何用呢?

自己立下的原则,自己都不遵守,又叫人民如何心服口服呢?国家原则所提倡的“建立一个公平社会”去哪了。其实如果真正要建立公平社会,就不该有什么“土著特权”存在。有特权还会有公平吗?这种话只能用来欺骗三岁小孩而已。

再说,国阵是不懂什么叫做“君无戏言”吗?要马华公会出面调解,调解后,又反口要起诉黄明志,这种做法能服众吗?这足于证明国阵是一个根本没有信用的政治集团,又如何能够统治这个国家呢?

小心又再秋后算帐!

作者/pitstop 2007年08月19日 1:55 am

考虑,可免了,若再秋后算帐,小心人头不保!

你都知道,小气不只女人的权利;还有小气的太上师尊、对就是那些秋后算帐的小气动物。

男人们,对你们的女朋友或老婆迁就些,因为至少道歉了,她们不会像太上师尊那样秋后算帐。

骑虎难下了!

作者/异乡人 2007年08月17日 12:12 pm

黄明志的父亲明显的被马华公会耍了。风头让人出了一把,自己却失去了道德的制高点。一道歉,之前的支持者觉得自己被耍了。也失去了可能成为如 Rosa Parks 一样的引爆器,炸开马来西亚的民主进程。

现在,更多的是里外不是人,两面不讨好。道歉绝对是错的一步,退了这步,可能迎来一时的平安,苟且一下。但我们的孩子还是要继续在这样不公平的政策下苟且吗?孩子的孩子呢?今天如果硬了下,可能会被判,被捉,但有可能为马来西亚的民主供献一份力量,机会在手中,但溜走了。现在主动权失去了,自己也就成了占板上的鱼肉,任人割宰了。

被疯狗追时,如果怕死的拼命跑,狗是不会停下来的;相反,如果敢敢的硬一把,突然停下,假装拿起石头要丢它,疯狗反而吓得往回跑。如果被疯狗追你还停下来,请它原谅你,那狗肯定张大口,一口就朝你咬下。

看到这样的情况真令人伤心。明志,就留在台湾吧。希望你的家人也能安顿好。

不要幸灾乐祸

作者/ygun 2007年08月20日 11:53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骑虎难下了!
对于异乡人的幸灾乐祸,我以为不妥。

第一、黄明志没有叫你异乡人去支持他。你听了黄明志的RAP,觉得对,所以你支持。那是你自由意愿下的选择。

什么“道歉绝对是错的一步”?如果你既然觉得在政府强大的压力下,不应该为这样不公平的政策而道歉,那么你大可在Youtube放你的名字,上载黄明志的RAP,然后去警局自首,做一个黄明志可以身作则的良好示范,我在等着为你异乡人大力加油呢。

真是别人的孩子不是命,你还不是苟且偷生吗?50步“哭”100步。

黄爹,您该以孩子为荣

作者/pitstop 2007年08月20日 11:42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骑虎难下了!
他能人所不能,为国家未来出一份力;反而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只会狗眼看人低,不但不会为国家出力,反而亏空国家,让更多人体会到政府所谓的“能”。

若真的坐牢,也能让人看得出他的敢做敢为(虽我也不希望),这看得出政府的气量比小气鬼还小,而且还很会欺负百姓。

纳兹里马来文不及格

作者/eefui 2007年08月17日 12:12 pm

“kuku可意指cuckoo”?

Bukuku = My Book
My Version of Negaraku = Negarakuku

纳兹里的马来文不及格吗?要用英文解释马来文?

一点Cuckoo的想法

作者/chee6881 2007年08月20日 1:13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纳兹里马来文不及格
针对kuku而言,cuckoo的说法有一点cuckoo,几近文字狱。

既然新闻部长再努丁要我们提高社会敏感度,不妨把ABCD也一起办了。我建议教育部编订一本Cuckoo字典什么的,把所有用上ABCD的外语里头一些字形与国语相仿,但意识不良的字眼,公告天下,以防良民“撞字”,无辜犯法。

真的,我如何裁定何为cuckoo,何为不cuckoo?什么时候我不觉cuckoo,而你自觉cuckoo,我怎么办?但如果我果真不cuckoo,而你硬要cuckoo,我又如何是好?真实cuckoo的情形,是不是你一口咬定cuckoo,我就cuckoo了?

Cuckoo的事情传去外国,别人会怎么想?时常吩咐媒体如何作业的纳兹里,为国为民也为了你自己,赶紧下令抽回cuckoo的谈话。

无法想象kuku会变成cuckoo,两个K两个U,变成两个C两个O一个U一个K。马来西亚的英语老师,救救纳兹里!

政府工程的破坏就不必道歉

作者/pitstop 2007年08月17日 11:23 am

现在到底是一首歌破坏国家形象,还是政府部门、法庭、 等等发生如漏水、厕所破洞、工程花费超大(一看就知道亏空)、贪污、政府部门缓慢等会破坏国家形象呢?

还是那句:原来说实话,也是犯法。

“错误必须纠正过来”--马来西亚的笑话!

作者/ahkiongmy 2007年08月17日 9:44 am

老查的贪污可以不查,种族输赢论、滥权、治安败坏,内阁都不认为是件重要的大课题,改编国歌却成了人民公敌。

英明的首相,您一定是认为你在统治一群弱智的人民吧?为我们英明的领导人欢呼,请再投国阵一票。

马华公会应把脸放在屁股上

作者/feliz1234 2007年08月17日 9:43 am

堂堂马华公会内阁部长,利用家长威逼小孩道歉!,简直放屁!之后还大言不惭地说,内阁原则上同意接受道歉;不到几小时就被巫统统统推翻,真是荒谬之极。

蔡细历自认代表内阁,没得到巫统同意就胡乱发表意见。自以为可先斩后奏,哀求认同。可是算盘打不响,还被巫统狠狠括了一巴掌!他们根本不把马华公会放在眼里,反正马华公会要靠巫统才能生存。

马华公会啊,你到底代表谁呢?

华社?你不配!

政府?还轮不到你!

国阵?慢慢作梦吧!

谢谢马华公会

作者/ktteokt 2007年08月17日 12:09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马华公会应把脸放在屁股上
首先,是谁要黄明志道歉的?马华公会还“蒙查查”的当中间人“劝服”黄父让明志道歉。等到道歉后,政府依然要起诉明志;这种做法不就是“暴君”行为吗?

对付一个平民居然使用这种强硬手段,这种政府还算“民主”吗?讲过的话没有算数,这还是一个“可靠”的政府吗?正所谓“君无戏言”吗,这种作法又如何服众呢?

或者这是政府给马华公会“大显威灵”的另一个机会,让它在马来西亚华社面前再次表演呢?若到最后,又是马华公会出来“放屁”调解,就足以证明这是事实了!

言而无信是我国政府向来的作风,左手砍右手的事情我们也见得多了,所以这次的事情也不必大惊小怪。不过,相信经过这次的风波,我国人民也应该醒觉这个政府已经“过时”了。来届大选应该明智的利用手中一票“改朝换代”,不要再让这班无能之辈再当权了。

从这次的风波,马华公会也丢尽了马来西亚华社的脸,它又如何能够再代表马来西亚成千上万的华裔同胞呢?这次的做法是为华人出头,还是以强硬手段把抢头指向华社呢?马来西亚的华社不是瞎盲之辈,这种做法无疑是将马来西亚华社的尊严埋葬在数百公尺深的土地里,永远不得超生。

身为“调解人”的蔡部长的颜脸何存呢?还能在华社面前“浮头”吗?他其实应该乖乖的把头缩进龟壳里,面壁思过。

这次政府反口的行为,也证明了马来西亚政府根本不给面子马华公会,当马华公会不存在。那马华公会又为什么要“枉作小人”去调解这场风波呢?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总而言之,我们还是在国庆日来临之际高呼“马来西亚能!”,“国阵能!”,“马华公会能!”。它们到底能什么呢?它们能以甜言蜜语和高压手段屈服人民乖乖听话,它们能利用过时的野蛮法令压迫人民,它们能讲过不算,它们能……其实它们无所不能!

谢谢马华公会典当华人尊严

作者/winson 2007年08月20日 12:17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谢谢马华公会
马华公会做法丢尽了华社的脸,典当华人的尊严。它代表马来西亚成千上万的华裔同胞向强权低头。这次的做法是为他人出头,把抢头射向口口声声代表的华社。

黄明志有错?错在他道歉。巫统的这种为经法律程序而先将人定罪的做法,是全国有良心的选民都难以苟同的。道了歉,就等于你认同自己所说所唱的都不是事实。但,这里头全都是事实啊!!

你看人家仗着是XX 的女婿,死都不认错,你又能怎样?还不是无可奈何。人家有后台嘛,那时又不见马华公会跳出来一定要他道歉?因为你没有后台。

总的一句, 以后我们在这里不是华人而是下人。

明志vs老查=马华vs巫统

作者/winson 2007年09月04日 12:12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谢谢马华公会典当华人尊严
明志啊明志,你真可悲。你以为投靠了马华公会,事情就可以搞定,但你错了。

你投错边了。你投靠了当家不当权的马华公会,所以你未审就已现被定罪。

人家老查,几十条罪状在身,都不用审就已经无罪释放了,
因为人家在当家当权的巫统里嘛。

你说你是不是很可怜?

恭喜马华公会!贺喜廖中莱!

作者/penagnkia 2007年08月22日 11:32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谢谢马华公会典当华人尊严
恭喜马华公会!恭喜廖中莱!

刚结束的世界羽球锦标赛,古健杰与陈文宏又输给了。副青年及体育部长兼马青总团长廖中莱不择手段,自从将马来西亚国家羽球队政治化,特别是邀请全英赛及瑞士羽球公开赛双冠军古健杰与陈文宏到马接拜访,以满足马华公会本身的政治利益后,这支双打组合,成绩一落千丈。

羽球员有球不练,学什么帮人家拉票;马华公会及廖中莱已背上千古罪人的罪名。这次的教训,让我们知道体育与政治,根本是两回事,永远不能将体育与政治混在一起,或将体育政治化。

马来西亚足总及国家足球队就是最好的例子。

看来是时候否决工务员拥有投票权

作者/clscnt 2007年08月17日 9:40 am

道歉,结果还被秋后算帐,将被被控入罪。请问一下,到底有多少个公民知道有这个条例?马华公会所做的事根本是被他人看成笑话,被摆一度,又变成“无能”了!

黄明志煽动?笑话!他在说实话!难道说让某人不爽的实话,就是煽动?煽动法令是这样执行?

那些回复也让我不满,我可控告他们煽动?那些动不动就喊要“重新发动513”者让我不安受惊,是否在煽动?我可控告他们煽动?"

别动不动就乱用法律打压,法律是用来保护人民,不是乱被政治化。

看来是时候否决(拥几重身份的)公务员投票权,因为这根本不符合民主制度,它形成滥权专制的政府,人民权力严重受害!我不是反政府,我是为人民争取基本权力!我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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