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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经营合约首度曝光
34年收费率签约时已敲定

作者/本刊陈慧思 Jan 04, 2007 05:26:38 pm

【本刊陈慧思撰述】反对过路费涨价行动委员会今日公开一份白沙罗—蒲种大道大道合约的副本,揭露合约早已列明大道建成后34年的过路费价格;以此证明政府并没有依据大道车辆流量、大道公司服务表现等评估收费额,反之在签约时就订下过路费价格,令人民动弹不得。

该委员会成员、人民公正党宣传局主任蔡添强表示,既然合约已经清楚列明收费价,因此,再多的谈判都于事无补;此合约内容摊开在太阳底下,足以证明工程部部长三美威鲁说他与大道特许经营公司再三谈判协商收费额,只不过是欺骗人民的搪塞说词。

他问:“合约已经订下收费率,因此谈判的空间非常小,我国的大道就像一个生钱机器,只要你使用它,你就得付钱。为什么政府要签下这么不公平的合约?”

蔡添强指出,白蒲大道的合约并没有说明收费额的制定方式,因此,人民无从得知政府与大道特许经营公司以何标准订下此收费价。以此类推,马来西亚诸大道的收费额和调幅皆没有一套客观的衡量标准。

反对过路费涨价行动委员会(Jawatankuasa Protes Kenaikan Tol)今天召开记者会,揭露白蒲大道特许经营合约的内容。出席记者会的代表包括蔡添强、回教党总财政哈达蓝立(Hatta Ramli)、人民公正党总财政卡立依布拉欣(Khalid Ibrahim)、民主行动党非政府组织主任刘天球。

白蒲大道特许经营合约是首个摊开在人民面前的大道合约。过去多个在野党、非政府团体、专才和人民呼吁政府公布合约,供人民检视,可是皆不得要领。问及该委员会如何取得该份合约,蔡添强表示:“取得这份合约的人需要冒很大的险,同样的我们为了人民的福祉,也干冒此险。”

2016年白蒲大道收费310

白蒲大道合约的签署日期是1996423日,合约内附录的“协定过路费”(agreed toll)表显示,白蒲大道1998年至2006年的汽车过路费为150分、2007年至2015年的过路费为210分、2016年至特许经营权终止的过路费为310分。

白蒲大道启用时原订收费为150分,由于人民反弹过大,政府决定把收费调低至1元,不过33年的特许经营权也因此过路费调低,而增加到34年。今年11日开始,1元过路费调升至160分,可是按照合约,2007年起过路费理应为210分,因此剩余的50分得由国库津贴。

以下是白蒲大道合约“协定过路费”表,白蒲大道四个收费站都依据此价格收费:

协定过路费 (马币)

特许经营年份

第一级

交通工具

第二级

交通工具

第三级

交通工具

第四级

交通工具

第五级

交通工具

1998至2006

1元50分

3元

4元50分

80分

1元50分

2007至2015

2元10分

4元20分

6元30分

1元10分

2元10分

2016

至特许经营结束

3元10分

6元20分

9元30分

1元60分

3元10分



反对过路费涨价委员会提出,大道收费额的制定没有客观标准,且政府赔偿大道公司的数额没有计算大道成本,以致经营大道成了一门稳赚不赔的生意。

根据白蒲大道特许经营公司Lingkaran Trans Kota私人有限公司(简称“LITRAK”)的财务报告,该公司在2002年的税前盈利是7300万元、2003年是8000万元、2004年是1亿2100万元、2005年是8800万元、2006年是1亿1600万元;白蒲大道是LITRAK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该大道车辆流量比预期高,且上下班时段普遍出现排长龙的现象,可是该大道的收费不降反涨,LITRAK可说赚得盘满钵满。

哈达蓝立(左图)表示,大道合约列明,一旦汽车流量不及预算,政府便须赔偿大道公司,可是,当汽车流量超出预算,政府却不能向大道公司要求降低收费,这无疑是非常荒谬的。

他说:“我们一直置疑,大道收费只是依据价格表调升,而不是计算特许经营公司的盈利,这份合约内容说明我们一直以来的怀疑是对的,政府没有为人民考量。”

哈达认为,政府应经由精确的稽查制定过路费的涨幅,而非任由特许经营公司牟取超乎本位的盈利。

撤换政府以自救

刘天球表示,白蒲大道大部份路段皆由原有公路提升而成,因此设定此大道过路费并不合理。他说,既然合约签下了,人民已经无法摆脱大道过路费涨价的命运,唯一自救的方式是撤换政府。

刘天球(左图)说:“有些尚未醒悟的人会想,他们没有使用大道,因此不受影响,但是别忘了因大道收费涨价而增加的交通成本会影响他们。如果民主行动党成功执政,我们将收购大道,免却人民国路得付费的烦恼!”

卡立依布拉欣认同刘天球的说法。他也同时提出,制定《资讯自由法令》(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限制政府必须公开大道合约等关乎人民利益的文件,供人民检视及监督。

由于我国还沿用《官方机密法令》这条早已过时的法令,就算是国会也没有办法取得一些文件,每当大道收费涨价时,他们(政府)会说‘合约已经签了,我们无法做些什么’。其实你可以做些什么:你可以将他们踢开(撤换政府)!”

他提出,大道私营化是大道过路费成为人民包袱的滴水源头。他说:“我国的大道私营化计划结合了谈判的形式以及‘马来西亚大宝号’(Malaysia Incorporation)的全新概念。这个模式的私营化计划创造了双赢的局面,赢家分别为政治人物、政府官员和企业家。”

人民成了众多私营化计划的输家,为此,他呼吁政府取消马来西亚大宝号的私营化模式,并设立私营化独立委员会,以探讨及稽查大道收费价格及调幅标准。

卡立(右图)曾任牙直利集团(Kumpulan Guthrie)行政总裁,该集团是牙直利大道的特许经营公司。卡立指出,他曾参与牙直利大道合约的谈判,了解到企业谈判时都会放大经营大道的风险(如假装担忧汽车流量不佳),藉此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此外,他也披露,政府官员和企业职员在合约谈判过程中都会以“考察他国如何谈判大道合约”为藉口,到外国旅游观光。

他揶揄说:“到最后,你们问:谁为人民争取利益?这不是一个课题,这也根本不是一个相关的问题,既然你已经选了他们(政府),那么就让他们好好享受吧!”

反对过路费涨价委员会成员齐声呼吁政府公开其它大道特许经营合约供人民检视。他们也吁请人民踊跃出席该会在周日(17日)下午四时在双威金字塔购物中心大门前举办的大型反过路费涨价请愿集会,向政府吭声,表达心中的不满。

读者来函 [2]

换了政府就没有收费站?

作者/kcong 2007年01月07日 11:32 am

当年登嘉楼换政府,唯一的大桥收费站被铲除了,我累积下来也省了百多大元。上届大选要到了,也少了几个收费站,不知来届大选有没有同样的打算?

这一次的过路费涨价,我从蒲种到不远的沙阿南做一个小服务,来回过了三个收费站就被大盗抢去半个十元了,一天不到四十的收入就去了六分之一了。究竟政府还要腐败到什么程度,人民才能团结给他一个大大的反抗?

如果你还是支持现在这个贪污腐败横行的政府,认为回教党的”清水无鱼“,或是不想面对未知的“不稳定“,何不向登嘉楼人看齐,先换个政府,保证国会或内阁新主有能力减少收费站,或降低过路费,及把大盗的笨蛋合约公开。

也许付出的代价是忍受五年不公开赌,不公开花天酒地,不性感打扮,五年后受不了那“清淡的”日子还是可拥抱回那两把马来克立斯,保证大盗不会像现在那么猖狂,及从此以后不会再有笨蛋合约出现!

盼望许久的实际!

作者/cleo_pls 2007年01月05日 3:31 pm

揭发了、公布了、炒作了、示威了、请愿了……都实际吗?

我们习惯性地在尝过一些甜头后遗忘创伤,然后再一次的自投罗网,这个毛病谁能解决?

不解决,就只能绝望的在陷阱内继续叫嚣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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