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推荐    字体:

高教部不见非注册学生团体?
大专生:修订大专法令兼听则明

作者/本刊陈慧思 Jul 06, 2006 04:15:23 pm

【本刊陈慧思撰述】《独立新闻在线》昨引述副高等教育部长翁诗杰的说法,报道高教部不接纳非注册学生团体意见,不过《星洲日报》一篇报道却翁诗杰昨天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表示即使是未经注册的学生组织意见,高教部也愿意听取高教部会否听取非注册学生团体的意见,一时竟成待解悬案。

 

《独立新闻在线》今天再度联络翁诗杰请他明示高教部的立场;不过,翁诗杰无法明确答复,高教部是否接见非注册学生团体或接纳他们的意见。

 

另一方面,八个全国性非注册学生组织组成的马来西亚大专生团结阵线(Solidariti Mahasiswa Malaysia)今天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他们没有接获高教部邀请函,以出席对话会;早前致高教部长慕斯达化(Mustapa Mohamed)要求对话也如石沉大海。

 

阵线呼吁高教部在征集修正意见的阶段,与非注册学生团体对话,公平对待非注册学生团体。

 

翁诗杰:不是我处理

 

翁诗杰(右图)对《独立新闻在线》表示,学生对话会并不是由他处理,因此他未能透露更多详情。他说:这方面(接见学生)不是由我处理,而是由高教部总监与学生团体产生互动。据我所知,参与的是学生代表理事会(Majlis Perwakilan Pelajar)。

 

他认为,非注册学生团体不获安排与高教部官员会面是可以理解的他说:如果你是当局,你可不可能见每个团体?

 

《独立新闻在线》在电话询问,非注册学生团体是由于受《1971年大专法令》所限而无法注册,高教部刻下正准备检讨《大专法令》,是否更应聆听这些备受打压的团体的意见?翁诗杰回应时重申,他只是负责国会朝野议员的对话会,该部门与学生团体的对话会并不在职务范围,因此无法作答。

 

翁诗杰没有直接回答为何高教部长不回应大专生团结阵线面谈要求,仅表示任何人都可致函或呈交备忘录高教部,提出他们对《大专法令》的见解,包括非注册学生组织。

 

不过,他提醒说:任何人的备忘录我们都会接收但是接受备忘录并不表示接受里头的所有观点,接受备忘录或接受观点与否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高教部在今年九月向国会提呈《1971年大专法令修法案》,目前正积极向朝野国会议员及公众征集修订案的意见。

 

昨天,翁诗杰对《独立新闻在线》表示,高教部将以开放的态度吸纳团体及个人的意见;今天《星洲日报》也引述翁诗杰的话指:即使是未经注册的学生组织意见,高教部也愿意听取。无论如何,高教部迄今未点头接受大专生团结阵线的对话邀请,听取未经注册学生组织意见的诚意,有待估量。

 

大专生:高教部有偏见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大专生团结阵线今天在反对《种族关系》课程的新闻发布会上,反击高教部在征集学生意见时划分注册学生团体非注册学生团体的作法。

 

该组织主席莫哈末立法汀(Mohd Rifaudin Abd Wahab,左图)在新闻发布会上当《大专法令》存在,大专生团结阵线怎可成为注册团体?《大专法令》本身就是注册学生团体的阻碍。

 

他表示,高教部检讨《大专法令》时应该听取所有大专生的心声,而非将部分大专生的声音排挤在外。

 

高教部只接见注册学生组织,而不接见非注册学生组织的作法是存有偏见的,这么做将产生一个不全面的意见,无法反映全部大专生的心声。

 

他也指出,高教部接见的学生团体,意见与该阵线完全相左,比如齐集各大专学生代表理事会主席的组织Aspirasi曾发表《大专法令》应该留存,因为大专生需要为规矩捆绑,要不然,学生将会过度自由此类保守言论,因此,高教部有必要聆听非注册学生团体的看法,再作定夺。

 

大专法令第15条款最恶

 

大专生团结阵线的立场是废除《大专法令》,他们认为《大专法令》第15条款是最需摒弃的条款。

 

《大专法令》第15条款被认为是蚕食学生结社及言论自由权的经典力作,该条款禁止大专生未经校长的许可,与任何政党、劳工组织或团体结盟,或支持、同情及反抗这些党团,一旦罪成,刑法是罚款一千元或监禁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大专法令》第15A条款则禁止大专生或学生组织未经校长许可进行任何筹募活动;第15D条款说明,在刑事罪名下被控的学生立即被吊销学籍及禁足任何大学,刑事罪成的话,他将立即被开除学籍及禁足任何大学。

 

另外,第16C条款亦是一条恶名昭彰的条款,这项条款列明,大学董事会可以对他们的职员和学生制定任何纪律条规,及任何违反条规的刑罚。

 

大专生团结阵线在629日发表的文告中指出,《大专法令》的其中一项议程是剥夺学生言论自由权,禁止学生针对国内及国际议题结社及发言。

 

由于《大专法令》的压制,校园民主日渐萎缩,近年来执政党及校方操控校园选举、打压异议学生竞选的手段越来越张扬,以致校园失去了原有的活力,到处一片沉沉死气。2005年至2006年期间,已有至少34名学生因触犯《大专法令》被控上法庭。

 

1970年代,马来西亚曾有过一段辉煌的学生运动历史,可是自《1971年大专法令》制定以后,学生运动逐渐沉寂,以致1985年默玛里事件(Peristiwa Mamali)发生时,学生的声音已然消沉,35年后的今天,学生清亮的声音更是仅待追忆。

 

首相阿都拉巴达威公布《第九马来西亚计划书》时呼吁国民摒弃第三世界思维,朝第一世界思维挺进。大专生团结阵线认为,《大专法令》牢牢捆绑学生和学术人员的思维,是马来西亚大专院校无法与其它世界一流大学并驾齐驱的主因,因此,废除《大专法令》是当务之急。

读者来函 [0]
发表评论

我们欢迎您对这篇文章进行评论,惟需先登录并经过审核。

发表评论:
标题:
评论内容: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图库更多